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
1、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类别 |
类型 |
名称 |
金额(元) |
条件和备注 |
奖学金 |
国家设立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学院设立 |
人民奖学金 |
400—20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特等奖2000元/人,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400元/人。 | |
海外交流奖学金 |
3000-10000 |
申请者参评学年行为学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申请校际交流项目奖学金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需达到3.0及以上。申请其它类型奖学金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需达到2.0及以上。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300 |
用于奖励各班学习进步幅度最大的同学。学习进步是指在校期间,相近两学年成绩之比较,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提高幅度达到20%及以上者。 |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以科创竞赛获奖奖励为标准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参加学院认定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创竞赛,或在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等科创活动方面取得成绩或成果的我院在籍学生;根据学生参加科创活动取得的成绩或成果,学院给予奖金或创新学分奖励。奖励按国家级、省级和团体、小组、个人区别划分。 |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2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长期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服务单位表彰或受有关部门鉴证者;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帮困助学、拾金不昧、无偿献血、自强自立、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以及其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杰出表现者。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提名,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个人的事迹情况评定。 | ||
实践技能奖学金 |
100-3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积极努力,成绩突出者;各项累计相加计算总积分,根据积分获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一证书积分仅使用一次,由个人自主确定申请评定学年。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 | ||
风华才艺奖学金 |
3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特别出色的文艺、体育骨干,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且有较大影响的文艺、体育类比赛,在评定学年各项累计相加计算总积分,总积分≥25分者可以申报,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的获奖情况评定。 |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2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班级工作和学生组织中贡献突出的学生干部。班级和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的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由二级学院组织评审。院级学生组织的社会工作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 | ||
综合素养奖学金 |
2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各班级中行为学分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 | ||
捐赠奖学金 |
朱敬文奖学金 |
2000 |
著名的爱国实业家、慈善教育家朱敬文先生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 |
积水奖学金 |
3000 |
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 ||
中外运奖学金 |
4000 |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经贸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且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 ||
通州建总奖学金 |
5000 |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捐赠,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本科二、三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
2、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类别 |
类型 |
名称 |
金额(元) |
条件和备注 |
助学金 |
国家设立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3档:2000、3000、4000,每年10月份左右评选。 |
市政府设立 |
苏州市政府帮困助学金 |
2000 |
由苏州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学院设立 |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助学金 |
500 |
由学院设立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助学金,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捐赠助学金 |
通州建总助学金 |
2000 |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捐赠,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校友助学金 |
1000 |
校友助学金是由我院历届校友为学院捐赠的校友互助基金设立的。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同里湖助学金 |
1000 |
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资助家庭生活困难,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助学贷款 |
国家设立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年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在校生每年5月份申请,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
高校资助项目 |
学院帮困措施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
对特困新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和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金,并依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向银行推荐办理助学贷款,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 |
勤工助学(校、内外岗位) |
8-20元/小时 |
学院广辟勤工助学渠道(等措施),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现校内在岗学生人数近400个,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校内岗位每年发放工资总额70余万元;校外岗位每年发放工资总额100余万元。 | ||
困难补助 |
500-2000 |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学生如遇到临时特殊困难,还可申请特困补助,每年3月评选。 | ||
返乡路费补贴 |
300 |
对路途遥远的贫困学生,寒假前发放路途补贴。 | ||
新生生活用品补贴 |
500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后发放生活用品补贴。 | ||
军训服装补贴 |
100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后发放军训服装补贴。 | ||
棉被补贴 |
300 |
对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后10月份左右发放外省棉被补贴。 | ||
大学生医保补助 |
100 |
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每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时予以补贴,其中大学生医疗保险补贴金额为80元/年;大学生意外伤害综合险补贴金额为20元/年。 | ||
专项资助项目 |
苏州市政策 |
大学生医疗救助 |
免费参保,还可享受实时医疗救助,就医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等。此外,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自付费用可享受最高95%的补助。 | |
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 |
500 |
全国首个以党员关爱命名、面向社会困难群体的基金会“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每年3月左右评选。 | ||
国家政策 |
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
每学年应补偿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金额分学年计算,每学年应补偿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原则”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过部分不补偿,下同),补偿总金额等于各学年应补偿金额之和。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其学费资助按学年计算,每学年应补偿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 | |
求职创业补贴 |
1500 |
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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