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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公布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1、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七条  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贫困生奋进奖学金和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等。

 

一、学校特等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各二级学院推荐1-2名。特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特等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身心健康,德育评价为优秀,有突出的事迹和较高的群众威信,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3%,各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或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学期考查科目不能占学期课程总数的50%)。通过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3)在专业学习、技能大赛、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4)所在宿舍在当学期为“一星宿舍”及以上。

 

3.评选程序

 

(1)申报:参加评选的个人于报名截止日前向所属学院递交《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特等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以及必要的相关证明和文件。

 

(2)初审: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审核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择优推荐,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3)复审: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评选确定候选人进入最终评选。

 

(4)最终评选:学校评审委员会举办评选会,也可以听取候选人演讲、答辩,确定推荐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5)公示:对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以适当方式向全校进行5天的公示。

 

(6)表彰奖励: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本学年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业优秀奖学金

 

1.金额及比例:

 

(1)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获奖比例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生总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400元,获奖比例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生总数的15%;

 

(3)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元,获奖比例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生总数的25%。

 

2.奖励条件:

 

(1)所在宿舍在当学期为“一星宿舍”及以上。

 

(2)综合素质评测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25%。

 

(3)本学期无违法违纪行为,在违纪处分期限内不得参评。

 

(4)奖励名额选取:按照综合素质分数的60%+平均成绩的40%作为排名参考。

 

(5)一等奖学金:本学期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10%,学期考试科目各科期评成绩最低不能低于78分,学生干部可以降低至75分。

 

(6)二等奖学金:本学期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15%,学期考试科目各科期评成绩最低不能低于75分,学生干部可以降低至72分。

 

(7)三等奖学金:本学期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25%,学期考试科目各科期评成绩最低不能低于72分,学生干部可以降低至70分。

 

附注: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素质测评与成绩平均绩点为参考依据,考试科目占学期评定成绩科目的50%以上,达不到50%的,一等奖学金各考查(含选修课)科目期评成绩“优”达到80%以上,其余为“良”; 二等奖学金各考查(含选修课)科目期评成绩“优”达到70%以上,允许有一个“中”,其余为“良”;三等奖学金各考查(含选修课)科目期评成绩“优”达到60%以上,允许有一个“中”,其余为“良”。

 

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1.奖励对象:校级、院级、班级组织中所有委员干事以上的学生干部、宿舍长以及经学校认可的其他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勤工俭学岗位的学生。

 

2.奖励金额:200元/年/人,比例为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0.5倍。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3.评定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2)有突出的事迹和较高的群众威信,被公认为学生的表率,所在的部门(岗位)成绩突出,所在的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以上或所在的宿舍被评为“三星宿舍”及以上。

 

(3)各科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含选修课)科目成绩得“良好”以上。

 

四、贫困生奋进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校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金额:300元/年/人,比例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每学年评选一次。

 

3. 评定条件

 

   (1)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

 

(2)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良,各科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含选修课)科目成绩得“良好”以上。

 

   (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乐于助人。

 

   (4)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表现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顽强的毅力,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事迹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

 

五、其它奖励

 

1.班级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称号的发给班级一次性奖金800元;

 

2.获国家级优秀称号的学生(不含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自治区级优秀称号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00元。

 

六、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凡是在我校全日制注册高职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凡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当学期奖学金的评比资格,留校察看的直到处分解除。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3.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者不得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2、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在校学生通过申请、评审后,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优先参与学院组织安排的勤工助学。

01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3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一年级起可申请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04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05

 

国家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办理。

 

06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法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7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08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09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10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对中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11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赠送生活用品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13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方式予以资助。

 

14

 

赠送生活用品

 

学校学生公寓实行标准化管理,全校学生生活用品统一规格。2018年,新生报到当天,持有效《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到的新生经学校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者学校将免费赠送一整套新生生活用品,含棉被、垫被、床单、被套、毛巾被等共13件。在2017年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免费为1130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了价值400元的全套生活用品,使用资金45万元。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注意

 

学校随《录取通知书》给每位新生寄发一册《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另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两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扶贫手册》或《帮扶手册》作为认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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