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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9年继续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志存高远、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申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AAA。

  理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文科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

  2.高中体育成绩合格。

  第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

  计划数为300名,其中文科53名,理科247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文理科类计划的调整。

  第三条选拔程序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网上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涉及的科目的高中一至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及年级排名和第一次模拟考成绩及年级排名;体育科目高中一至三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如无排名信息、高三阶段未有体育成绩等则填“无”并提供学校证明)、综合信息(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须上传证明材料)、个人陈述等内容,附加材料处上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可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

  网上报名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如成绩填写不完整、申请表某处缺签字或盖章、申请表扫描件上传缺页或不完整等;成绩必须填写具体分数或等级,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通过初审。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5月19日

  二、考核资格名单确定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预计公布时间:6月3日(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6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4-15日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9年6月16-17日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1.面试

  考核以小组面试进行,每组专家不少于5名。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体育测试

  初审通过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测试科目为50米跑。

  (1)体育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50米项目的考生需在考核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测试以下项目:

  男子:引体向上

  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2)体育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需在考核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残疾人证、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扫描后发送邮件至adado mail.sysu.edu.cn并传真至020-84111598,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考核成绩预计公示时间:6月25日

  四、录取政策

  (一)入围“综合评价”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9年广东省高考,并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批次高分优先投档线。

  (二)高考志愿填报: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上的“自主招生等”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具体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级对应25分计入,AAA即75分(满分)。

  第四条录取办法

  入选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正式予以录取。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但未入选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次投档与录取。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分别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

  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附则

  一、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23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sysuzs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附件

        中山大学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计划

文科

理科

 1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汉语言文学

 5

 

 2

历史学系(珠海)

历史学

 4

 

 3

哲学系(珠海)

哲学

 5

 

 4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4

 

 5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15

 5

 6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20

 5

 7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

 

 10

 8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

 

 20

 9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25

 10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海洋工程与技术

 

 25

 1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

 

 25

 12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20

 13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中法合作办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

 

 15

 14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5

 15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5

 16

医学院

临床医学

 

 9

 17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预防医学

 

 9

 18

药学院(深圳)

药学 

 

 9

 19

材料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

 

 15

 2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15

 21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类(含航空航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

 

 20

 22

农学院

生物科学

 

 5

 23

生态学院

生态学

 

 5

 合计

 53

 247

 

注:

1.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院系;

2. 临床医学专业指五年制;临床医学(八年制)不纳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

3. 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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