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我院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6个本科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舞蹈表演4个高职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2019年我校在山东、江苏、河北、黑龙江4省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这些省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按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者。若校考生源不足时,承认各省统(联)考成绩或同类高校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统(联)考成绩。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各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报专业确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学院将对其退档处理。
3.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且符合转专业规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七)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录取。
(九)对口升学本专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收费标准按照核定后的额度收取,逾期未报到,学院将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