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并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不进行校考加试(江西省除外)。
第十八条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考生在文化课过出省本科线后,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第十九条 在专业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再次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参加征集。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就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等事宜。请报考我院的同学及时将考生基本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站或致电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考生录取期间不单独快递通知书,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到学院办理领取通知书、缴费、注册等手续。外埠考生通知书发放、缴费、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也可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现场交费、微信转账等方式交纳学杂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宿舍预选等手续。我院接受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档案退回当地高招主管部门。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