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学校负责,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客观公正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语种应为英语且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适用以下具体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和考生位次规则,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投档到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流程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浙江省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设计学类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
(三)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文、理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在赋分以后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四)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校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五)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第二十条 参加2019年单考单招的考生和专升本考生录取按照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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