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国标代码:13435)
第三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南路27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具体见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我校网站。
第九条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计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美术、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地区,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奖学金设置和困难学生资助方法:
第十八条 奖学金设置如下:
1.优秀新生入学奖:500 -10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2600-3200元/人/学年,二等1600-2000元/人/学年,三等1200-1400元/人/学年。
5.学习进步奖:500元/人
第十九条 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学年。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有余力的困难学生提供每月100-300元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
4.学校另设有粤宏奖助学金、爱心接力、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助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收费精神,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12000元/人/学年 专业: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英语、日语。
学费13500元/人/学年 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及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学费14500元/人/学年 专业:陶瓷艺术设计、雕塑、产品设计、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体育教育。
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0798-8460333、8499852(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jci-ky.cn/ 电子信箱:kjysxyzb@sina.co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国标代码:13435)
第三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南路27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具体见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我校网站。
第九条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计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美术、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地区,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奖学金设置和困难学生资助方法:
第十八条 奖学金设置如下:
1.优秀新生入学奖:500 -10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2600-3200元/人/学年,二等1600-2000元/人/学年,三等1200-1400元/人/学年。
5.学习进步奖:500元/人
第十九条 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学年。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有余力的困难学生提供每月100-300元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
4.学校另设有粤宏奖助学金、爱心接力、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助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收费精神,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12000元/人/学年 专业: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英语、日语。
学费13500元/人/学年 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及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学费14500元/人/学年 专业:陶瓷艺术设计、雕塑、产品设计、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体育教育。
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一条 咨询电话:0798-8460333、8499852(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jci-ky.cn/ 电子信箱:kjysxy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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