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一、为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
二、学校根据考生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三、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在所在省(市)提前批次本科填报我校。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应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浙江省、山东省应达到普通类一段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
五、我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顺序录取;若“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再相同,则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顺序录取;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六、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七、各省(市)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八、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所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1A1B+。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