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舞蹈(街舞、国际标准舞)、流行音乐(流行演唱)、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影视与话剧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普通类)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说明: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上述专业大类(专业类别)分别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4.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最高不超过20分。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