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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0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篮球项目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自治区首批立项建设特色高校之一。2020年我校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篮球和田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省份


(一) 招生项目


篮球、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3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1、篮球项目


(1)男子篮球队5人


(2)女子篮球队5人


2、田径项目


(1)男子田径队10人


(2)女子田径队10人


同一项目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招生省份:面向全国招生(北京市、上海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0年9月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项目一致,不得跨项考试。


三、报考办法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考生,从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gxtc.edu.cn/zsxxw/zsjz/)下载《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表》(附件1)(下称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2020年3月6日24: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sfxyz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文件命名:“报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姓名”。如报考田径项目的二级运动员李华,则文件名为“田径二级李华”。


四、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办法


(一)专项考试


1、篮球项目。考试科目包括专项测试一、专项测试二和实战能力三个科目。评分办法及标准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附件2)。


2、田径项目。考试科目包括专项项目、素质项目1和素质项目2三个科目。评分办法及标准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附件3)。


(二)文化考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可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时间为:4月18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4月19日上午考政治,下午考英语。


2、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初审


依据本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3月8日—3月1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http://zjc.gxtc.edu.cn/zsxxw/zsjz/)。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的现场报到确认和专项考试环节。


2、报考资格复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报到确认时,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办理现场报到确认手续。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版本的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无学校公章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


(5)比赛秩序册原件(考生姓名处须加盖比赛组织单位公章)或比赛秩序册复印件(至少复印比赛秩序册封面和考生姓名页,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和考生姓名处加盖比赛组织单位公章)。


(二)现场报到确认


1、时间: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15:00-17:30


2、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3、提交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版本的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无学校公章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比赛秩序册复印件(至少复印比赛秩序册封面和考生姓名页,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和考生姓名处加盖比赛组织单位公章);


(6)本人近三个月免冠1寸彩色相片5张。


4、报名费和考试费。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他考生需交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三)专项考试


1、时间:2020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9:30正式开始考试(根据天气情况调整)


2、篮球项目考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体育馆


3、田径项目考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场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


(五)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南宁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录取原则


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并通过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和投档,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按照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且专项考试合格,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二)专项考试成绩突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投档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三)除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外的其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投档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及仲裁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


(二)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视为对成绩无异议,此后不得再提出申诉申请。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申请,申诉人按要求填写《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申诉申请表》,我校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办法的通知》(南师发〔2019〕244号)对考生提出的申诉申请进行处理。


八、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签订《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否则,不予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无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地点等候考试,不得在场内进行练习。不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所用器械由我校统一提供,不允许个人自带。


(五)考生对考试项目规则不清楚时,可向考评长询问,但不得提出规则范围以外的要求。


(六)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九、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


1、招生就业处: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明秀校区)


2、体育与健康学院:广西南宁市合兴路3号(五合校区)


(二)联系电话


1、招生就业处:(0771)3136513(闫老师)


(0771)3903928(兼传真)(陈老师)


2、体育与健康学院: 15977799930(全老师)


十、其他


(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的考生,建议投保意外伤害险。


(二)考生现场报到确认和参加专项考试,我校不安排接送站,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本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表


2.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项目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3.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南宁师范大学


                                       二〇二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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