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中考网 > 高考 > 高校 > 招生信息 > 正文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第七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根据医学类专业的工作需要,我校不招收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学生。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0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0米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