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四川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 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校不予录取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6.患有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患有失明、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
8. 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9.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限招理科,其他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的招生原则。
10.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