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中考网 > 高考 > 高校 > 招生信息 > 正文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院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