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
第十八条 分专业录取时,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体检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2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2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