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中考网 > 高考 > 高校 > 招生信息 > 正文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至满额为止;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考生后续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从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文化基础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各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数、外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 ×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七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条 考生语种:我院英语专业教学起点低,学生入学前对英语无特殊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022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2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