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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政编码:310018;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条招生机构

 

学校建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参与提前招生的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提前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提前招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提前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制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0年,学校设置提前招生专业16个,总计划370人,其中3个专业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4个专业面向普高招生考生,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招生类别

人数

收费(元/人·年)

招生对象

01

动漫设计(中新合作)

3

中职

60

200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工艺美术类)

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中职

10

75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服装类)

03

电梯工程技术

3

中职

5

75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机械类)

3

中职

5

750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电子电工类)

3

普高

25

7500

普高招生考生

04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普高

1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5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普高

10

7500

普高招生考生

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普高

1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7

工业设计

3

普高

1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8

物业管理

3

普高

20

6000

普高招生考生

09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普高

4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0

精细化工技术

3

普高

4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1

生物制药技术

3

普高

1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2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普高

1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3

环境工程技术

3

普高

1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4

服装设计与工艺

 

(时装零售与管理)

3

普高

30

7500

普高招生考生

15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

3

普高

4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16

园艺技术

3

普高

10

浙江户籍免学费

普高招生考生

合计

370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五条  报考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外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4.对于应届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报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 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设计(中新合作)、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

 

第六条  报名方式与流程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5月25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27日—31日16时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提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身份证扫描件、素质特长项等材料均须上传我校提前招生系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我校提前招生。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

 

第七条 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

 

1.网报时间:2020年5月11日9时至5月25日16时。

 

2.咨询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33室,邮编310018。

 

3.咨询方式

 

(1)点击学校招生网站(http://zs.hzvtc.edu.cn)。

 

(2)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3)咨询QQ:800028758。

 

第五章  录取成绩


第八条  考生录取成绩

 

1.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操作成绩(工艺美术类使用完整成绩,其余类别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使用操作成绩,有两次有效操作成绩的就高使用)加上素质特长项得分总和作为我校提前招生录取成绩。

 

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项 目

等 级

分值(分)

备 注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浙江省一、二、三等奖        

15、12、10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10、8、6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工及以上

10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15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在我校提前招生系统里面提交申请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我校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6:0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进行折算后所得成绩作为我校提前招生录取成绩。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折算科目及比例

服装设计与工艺

 

(时装零售与管理)

语文×40%+数学×10%+外语×20%+技术×20%+

 

历史×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语文×20%+数学×20%+外语×10%+物理×30%+技术×20%

机械设计与制造

语文×20%+数学×20%+外语×10%+物理×30%+技术×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语文×20%+数学×20%+外语×10%+物理×30%+技术×20%

工业设计

语文×20%+数学×20%+外语×10%+物理×30%+技术×20%

物业管理

语文×30%+数学×20%+外语×20%+技术×15%+

 

地理×15%

汽车营销与服务

语文×40%+数学×20%+外语×20%+技术×10%+

 

物理×10%

精细化工技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生物制药技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食品营养与检测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环境工程技术

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

语文×10%+数学×30%+外语×10%+物理×30%+技术×20%

园艺技术

生物×30%+(语文+数学+技术+化学)/4×70%

电梯工程技术

语文×30%+数学×10%+物理×20%+技术×30%+

 

历史×10%

 

注:(1)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我校各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外语为英语教学。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具体换算表如下

 

学考等第

A

B

C

D(P)

E

换算分值

200

170

130

100

50

 

第六章  录取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人数四舍五入划定)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200%比例(人数四舍五入划定)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3.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根据职业技能操作成绩、素质特长得分项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人数四舍五入划定)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200%比例(人数四舍五入划定)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 高中学考折合成绩。

 

5.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职业技能操作成绩、素质特长项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职业技能成绩+素质特长项。

 

6.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技术、化学、生物、地理、历史科目的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成绩为优良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7.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成绩、职业技能操作成绩的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8. 若某个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实际报考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9.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我校考生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1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11.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2.录取工作在6月底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条  实施进程安排

 

(一)2020年5月初完成方案上报工作,5月10日前向考生公布。

 

(二)2020年5月11日9时—5月25日16时,网上报名。

 

(三)2020年5月27日—5月31日16时,网上确认。

 

(四)2020年6月8日,公布“拟录取”、“备录”及“未录取”考生名单。

 

(五)2020年6月10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六)2020年6月12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七)2020年6月13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八)2020年6月14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九)2020年6月15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2020年6月16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一)2020年6月17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十二)2020年6月20日,结束网上录取。

 

(十三)2020年6月22日—7月6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四)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第十一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见报名条件第五条。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咨询QQ:800028758

 

咨询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文泽路站、B1线、B支4线)

 

网址:http://zs.hzvtc.edu.cn

标签: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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