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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院全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Changsha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3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办,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成立教授、名师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潜在专业素质测试。

 

第八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0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300人,分7个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60

高压输配电线路

 

施工运行与维护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50

供用电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60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40

火电厂集控运行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以上分专业计划为初定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

 

第五章 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8日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或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1-2所院校报考,对于报考两所院校的考生,录取时将按报名系统上的考生选择的院校顺序处理。

 

第十五条 报名考试费:80元/人(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第十六条考生请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课笔试+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400分。所有成绩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1.文化课笔试

 

主要考查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满分为200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分别乘以0.8、0.8、0.4权重系数进行折算作为文化课成绩。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由学院组织笔试,按考生类别(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别命题,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语文、数学各占80分,英语占4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分为素质面试和能力面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素质面试100分,能力面试100分。

 

(1)素质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关注等方面。

 

(2)能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学习相关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与电有关的基本常识,如电场、磁场、电流、生活用电等基本常识。

 

(二)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在6月6日举行,学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考试时间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来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3.具体安排

 

(1)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上午参加文化课笔试,时间为9点至12点;下午13点参加综合面试。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仅参加综合面试,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开始。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

 

(四)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相关规定进行。

 

(五)安全管理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排查、考试安排和卫生消毒等工作。考生自觉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严防考试泄密、失密的发生。

 

3.狠抓考风考纪,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防**、**及其他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九条录取程序

 

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专业。

 

第二十三条 入学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九章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对特困学生按相关政策安排勤工俭学。同时,学院可协助贫困生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074167,84074198,84074223

 

招生
QQ:293430113

 

微信号:cseptc-ZSJY

 

名称:长沙电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网址

 

http://cseptc.net/

 

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

 

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489号
邮编:410131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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