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国标12809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英文简称SIPIVT),坐落于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专科学校。学院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校企紧密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院遵循“国际职教理念、本土创新实践、区域成果分享”的办学思路,紧贴园区产业的需求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立足园区,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了3万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获得企业、学生、政府、社会的广泛赞誉。
目前,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精密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管理系、数字艺术系、人文社科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十一个教学单位,各类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实训设施,先后与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AMD)等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共建了100余间校内实训室。办学水平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全国动漫游戏人才培养特色院校”等光荣称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高等工科教育和产业合作教席”研究基地;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学院跻身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
二.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1. 总体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
A.普通类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采取历史作为文科专业;物理作为理科专业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B. 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
(2)对于外省进档考生
A.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相同考分的考生,优先录取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高的。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院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以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时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3. 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且成绩较好;
“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仪态大方、品貌端正。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字【2008】208号、苏财综字【2008】60号)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4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15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5)校企合作班:“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三个专业试点校企合作班项目,学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自愿签署学院、企业(单位)、个人三方培养协议,按照学院三年教学计划,服从学院安排到企业进行教学实践,方可享受学费减免待遇。
2.奖助学措施
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院的“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奖学金种类有: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2)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包括翔宇教育、AMD、VDL、同程网、锦海捷亚、力特奥维斯、中国电信、Permaswage、伟肯电气、SIMYA新明亚、欧通、力士乐、依维特奖、MTU、交通银行奖学金等20余奖项,奖额为1000--3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2000--4000元不等;
(4)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翔宇教育、AMD、亚德客、中国电信等奖项,奖额为2000--50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6)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院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8)其他社会资助:“慧湖立新”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助学项目等。
四.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在我院××系××专业学习,......”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9,62557072,62557073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2.招生网址:http://zs.ivt.edu.cn
3.咨询QQ:3102687179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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