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中考网 > 高考 > 高校 > 招生信息 > 正文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或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022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2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