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亚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郑州西亚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码:14654,河南省院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代码:6003,与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5994,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5994,专升本招生代码:599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邮政编码:451150。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传真:(0371)62601443,学校网址:http://www.sias.edu.cn,微信公众号: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六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由美籍华人教育家陈肖纯博士的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于1998年投资创建,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郑州西亚斯学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现设17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堪萨斯国际学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6个;1个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实施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本校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可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大学音乐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学校本科、专科、专升本、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和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2021年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文史类(含经贸、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医科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70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
普通专科专业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3900元/学年、体育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3900元/学年、艺术类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4900元/学年。
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音乐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65000元/学年。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中方学费为26850元/学年,美方学位学分共46个,其中34个学分,每学分1912.7元(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情况,学分费每年都有所浮动),另外12个学分(共4门课)只收取考试费,每门课180元。
如有调整,以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我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标准为2100元/学年-----25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各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器乐类、声乐类专业按照专业课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音乐表演专业【以下简称“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方向:声乐(美声)、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西洋打击乐。
声乐类:美声方向,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120分)。
器乐类:钢琴方向;西洋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西洋打击乐)方向 ,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60%),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西洋管弦乐器方向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满分120分)、钢琴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20分)。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333。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该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音乐表演专业,山东省招生录取认同山东师范大学校级联考成绩。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已构建“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资助模式。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爱心企业及人士助学金、困难学生爱心资金、教师一帮一资助等,为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学校大力提倡勤工助学,在各个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西亚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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