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做好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787;在豫招生代码:627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招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可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免收报名、考务费。
(二)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15日9时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http://ddzs.pyvtc.edu.cn)打印准考证,同时完善个人信息。
考生也可凭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学校领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4020人, 单独招生专业(方向)60个,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详见《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附件1)。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第六章 测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测试办法
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50分,英语20分)。
2.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后求和,折算标准:A级计满分;B级按满分的95%认定;C级按满分的90%认定;D级按满分的60%认定。
其余考生均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
2.凡在县级(含)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或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赋分标准: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奖励赋50分;县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优秀奖)赋10分;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赋50分,中级赋40分,初级赋30分。多证书者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入成绩。
申请流程:考生本人于考试当日向监考老师递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申请表》(赋分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
科 目
地 点
2021年4月18日(周日)
9:00-10:30
文化素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10:40-12:30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
(四)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免试录取程序: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3),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生源单位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单位将上述登记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于4月10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公示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第十九条 疫情防控
(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本人防疫健康绿码等证件材料,到校后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二)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于考前 7 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其他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参加考试有关事宜以及隔离考场使用等情况,依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以及省教育厅指导精神执行。
(三)到校途中请随身携带足量口罩、速干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其他人员的交流,保持一定距离;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到校途中除必要转车站(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外,避免中途拐弯串亲访友、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指导精神以及我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及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住宿费标准:3人间和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
第二十二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4677222、4677829、4670006
传真:0393-4677222
邮编:457000
学校网址:http://www.pyvtc.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py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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