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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招生章程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为确保扩招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下顺利实施,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095),是国家教育部于2007年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以上的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2021年扩招拟招生专业:

 

1、现代物业管理          (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3、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

 

5、钢琴调律          (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6、舞蹈表演          (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7、休闲体育          (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8、艺术设计         (学制3年、学费7000元/年)

 

具体招生专业以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四条 报名与考核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2、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信息确认

 

我校按照疫情常态化的要求,考试前考生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核以及确认所填报专业志愿。

 

 4、考核办法

 

  (1)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方式。普通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参考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成绩。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3)我校承认所有参与扩招工作的高职院校的考核办法及成绩。若我校仍有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我校填写报考申请,并出示其他高职院校的成绩证明即可。

 

    5、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80分)

 

①仪态仪表(20分)

 

测评标准:穿着打扮得体、言行举止得当。

 

②言语表达能力(60分) 

 

测评标准:口齿清晰、表述准确、用词得当。

 

(2)个人才艺展示(120分)

 

测评内容:(考生自选一项内容)

 

①舞蹈(表情、服装、动作技巧、乐感、感染力)

 

②乐器(演奏姿势、表现技法、乐曲表现力)

 

③声乐(仪表仪态、音色、演唱技巧、感情表达、台风)

 

④绘画(创意、技法、构图、色彩)

 

⑤朗诵(内容、发音、语速、节奏、表达情感、台风)

 

6、录取原则

 

(1)对于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所提供的文化素质成绩证明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对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总分需要120分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

 

录取专业: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满,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7、录取结果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hljys.cn/zs/)查询。

 

第五条考试纪律

 

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有关文件。凡在高职扩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同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录取的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第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扩招工作。

 

学校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邮编:157011。学校网址:http://www.hljys.cn/

 

咨询电话:0453-6523508(传真)、0453-6559107、0453-6559108、0453-6559109  E-mail:hyzzsjy@163.com 

 

本章程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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