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章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主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太阳岛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游览街37号
第二章 报名条件与程序
第三条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
B.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
C.具有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D. 具有同等学力的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30日20:00。
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设置密码的重要途径。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考生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其它团体、个人替代报名,考生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下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认真填写。
(二)资格审查
1.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退役军人、下岗职工、高素质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需在《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考国控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的在岗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需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43 号)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三)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毕业证书、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采集时,考生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指纹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进行人脸比对。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头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2.信息确认。考生信息采集后,招考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因信息有误或不真实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核实国控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省招生考试院将依据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下发至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各招考机构要依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并收取《黑龙江省在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等材料。
(四)身体检查
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可携带领取的《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6日16: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
(五)档案组建
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黑龙江省在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此表仅限国控专业考生)。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相关毕业证书和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核验后要留存相关信息备查,材料信息保存时间为1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
第五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厅、省招考院下发为准。(具体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20:00
2、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通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按审查合格的专业填报志愿,未通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国控专业。
第四章 测试与录取
第七条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测试形式:网络综合测试或面谈,具体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或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及报到
第八条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我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测试和面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测试、面谈、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分阶段录取
学院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公布参加我院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1年11月25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考我院。
录取原则:按照面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
第十一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15104580335 15104580221
(0451)87066616 87066626 866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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