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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为: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单招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是河南省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致力于服务中俄两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空货运、高速铁路、轨道交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相关产业培养国际视野宽广、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学院还将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逐步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承担起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的重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互动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学院筹建领导小组中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学院筹建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招考试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单招招生计划9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只接受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依据生源报考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七条 填报志愿: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八条 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

 

为适应国家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高中毕业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折算后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最高成绩为200分,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为25分,C等级折算为20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25分,B等级折算为20分,C等级折算为15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5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方案于4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zzyaou.edu.cn/)另行通知。

 

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考生到校考试需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天学校入口处设置有测温通道和行程扫码,对全体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行程监测,所有考生体温低于 37.3℃且显示绿色健康码方可入校。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折算最高成绩=200分)

 

2.学校划定统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排名录取。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我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不参加高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学院2021年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4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六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招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zzyaou.edu.cn)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4685

 

河南省招生代码:5999

 

咨询电话:0371-66901218  66901289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60867996

 

传    真:0371-66965284

 

邮    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yaou.edu.cn

 

电子邮箱:zzyaou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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