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本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第五条:1、学校国标代码:14233
2、河南招生代码6296
3、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
学校名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南省漯河市107国道和文明路交叉口。
第十条:办学特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组,交通十分便利。学院现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54个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4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8300余人。学院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院现有教职工62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7人、博硕研究生128人、“双师型”教师205人。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2021年学院面向河南、山西、安徵、山东等省招生,详细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招生办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4.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没有参加高考体检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统一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业为7500元/生/年,二年制专业为9800元/生/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年(六人间)。
第二十条:学院奖助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年;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咨询电话:0395-3226819
QQ在线:3191295828 1368189481 3050962584
学院网址:www.1sgx.com.cn
学院信箱:zb@1sgx.com.cn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107国道和文明路交叉口
邮编:462000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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