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章程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学函〔2021〕672号)的文件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我校进行高职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64 ,省内代码:6268。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特点: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面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职业岗位技能和质量专业技能并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是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沃土,首席质量官放飞的摇篮。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顶山市政府的领导、指导支持下,我校与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
我校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以质量服务为特色的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九条 具体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批复后执行。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计划400人,均为弹性学制计划,招收A类考生(退役军人)。
第十条 生源范围
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zsbgs.zlxy.edu.cn),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第四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方式及内容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A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涉及专业基础常识、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综合素养与能力、行政能力、逻辑能力等方面。
2.考试时间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校将在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进行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最终具体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以准考证和学校官网公布的为准。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4.考核成绩评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以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为准,满分300分;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及学校精准扶贫地区的考生在符合国家单独招生考试政策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测试方式
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政策加分
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执行。
7.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4、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在12月5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EMS快递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第十四条 公示
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费标准: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部分理科专业按照文件要求,我院为省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0%,故部分理工类专业为4620元/生·年,部分文科类专业为4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480元/生·年(八人间,不带卫生间),500元/生·年(八人间,带卫生间),700元/生·年(六人间),960元/生·年(四人间)。
第十六条 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在报名至参加考试期间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
1.考生到校车辆和随行人员严禁进入校园;乘坐公共交通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保留乘车信息。
2.考生自学校大门入校,需接受体温测量,扫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进入校园后,应遵循工作人员指令依序行进,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得随意聚集,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绿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期间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校园。
4.考试过程中如遇发热等状况,经医护人员判定可继续考试的在隔离考场完成考试,不能继续考试的则由应急处置组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处理(笔试试卷已经完成部分有效)。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方便快捷、额度高、期限长),也可到校后通过绿色通道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6月30日前),毕业后利息自付。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入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学费减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5-3397039 7668776)
2、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标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相应等次的国家助学金。
3、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
4、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8000元奖励。
5、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可获得相应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毕业生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23号
联系电话:0375-7662111 7662112
学院网址:www.zl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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