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971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号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由苏州科技大学、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和马来西亚科学院院士赖炳荣先生领衔的高博教育集团联合创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内首家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国家首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学校坚持“工科引领,文理协同,中外融通,服务地方”的专业建设理念,设立工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与服务学院、博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学校倡导“国际化、专业化、品质化”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好人文素养、国际化视野、专业技能和英文表达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了五大鲜明特色:实效思政教育,浓厚英文环境、深度产教融合、广泛在线教学和顺达深造通道。
学校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技术领域,通过专业共建形式开展校企合作;作为校企合作的典范,“百年-宜科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被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认定为全国首批五家实训基地之一;规划新建大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入各类企业形成场景化实训模式。学校努力推进从“教学生知识技能”到“教学生获取知识技能方法”的教育理念变革,创立特有的“MOOC/SPOC + 远程课堂”混合教学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聘请教授和工程师远程授课或开设讲座,逐渐形成线上线下“双课堂、双校园”。
二、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三、招生专业
2021年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24 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2、现场确认:10月25日 - 31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本省户籍考生带户口本、非本省户籍考生带6个月以上在苏企业的劳动合同证明,前往苏州百年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方式
1、考试形式: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11月6日9:00-12:00
3、考试地点: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4、考试分值: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5、注意事项: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要求
12月20日前,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参加体检。考生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方可录取。体检费用自理。
七、录取规则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考生职业适应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录取总分 =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3、预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招生官网上查询。
八、人才培养
1、授课形式:依托江苏省网络课程中心等网络课程资源平台和学校网络课程资源,创新教学组织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的组织教学。
2、授课内容: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以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实行1+X证书制度。
3、授课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 3~6 年内修完学分。
4、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专门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申诉渠道:申诉电话0512-62955065 申诉邮箱:zhangq@scc.edu.cn
十、违规处理
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本章程由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号
学院网址:www.scc.edu.cn
招生网址:zjw.scc.edu.cn
咨询热线:0512-62955666、62955777
咨询QQ:2220013962
招生微信:苏州百年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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