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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要求,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我校2021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57个,其中在教育部批复的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个专业中开展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单招分专业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1.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jyvtc.edu.cn)填报登记个人信息。

 

3.2021年4月14日,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4月15日8:00—18: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服务大厅(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领取准考证。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形式:对于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并且语文、数学二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以上者,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其他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共一套试卷,总分15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考试时间:2021年4月16-18日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90分,数学满分6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形式:中职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计算机上机考核;高中生和社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计算机上机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都为2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考试时间:2021年4月16-18日

 

3.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18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70分,二等奖者计160分,三等奖者计15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150分,二等奖者计140分,三等奖者计13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60分,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0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20分。

 

凡符合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条件并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安排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到本人参加测试的考场办理免考和成绩登记手续。

 

4.命题和阅卷

 

由学校统一安排,命题和阅卷人员全天封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语文满分90分,数学满分60分。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7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60%认定。

 

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有任意一门缺考的,不再计算总成绩。

 

6.我校2021年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生源学校或考生本人须于4月11日18:00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第十八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生163—180cm,男生173—185cm,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体育特长生录取标准

 

对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请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40%进行排序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3.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根据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医护类专业(护理、护理(涉外方向)、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实行单列录取。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照第一志愿大类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要求的,将不予录取。实行单列录取的专业只接收单列专业之间的调剂。

 

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单独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执行。

 

4.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相关系部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文经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人间每人500元/年;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每人800元/年。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

 

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委按照《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院纪委〔2015〕1号),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信息发布

 

由于单招工作环节较多、时间较紧,所有关于单招工作的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

 

网址:http://www.jyvtc.edu.cn

 

咨询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真:0391—6611068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源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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