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21﹞184号)精神,为了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主持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职扩招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工作由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完成。
二、招生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我校高职扩招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高职扩招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等。
四、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名时间于9月22日-27日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于9月28日-30日进行,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
五、准考证打印领取
报考我校考生在10月1—7日,登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qy.com.cn/),点击“2021年扩招”移动飘窗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计划。
七、考试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本次考试分别在校本部及各盟市设立考点。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绿码等方可参加考试,要认真遵守考点所属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1.考试方式、内容、范围
(1)考试采取机试方式,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50道题,每题2分,满分3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内容根据所报专业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
(3)考试范围:文化素质(普文、普理考语文、数学、英语;对口升学考对应类别专业理论课);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对所报专业的认知和态度。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地点:1、校本部(图书馆四楼、五楼标准化考试机房)
2、校外考点(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八、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我院于2021年10月20日将在官网公示所有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按时上报拟录取名单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在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2.联系老师:秦老师 侯老师
3.联系方式:0472-3161111、3162222
4.邮编:0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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