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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详见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分专业计划。

 

五、考试实施

 

(一)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27日9:00—17:00

 

2.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8日 9:00—17:10

 

3.考试地点: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上机测试)的形式考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12月6日登录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ccas.edu.cn)查询成绩。

 

六、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录考生由学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和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总成绩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

 

1.退役军人,同等情况下,按以下顺序比较进行录取,服役时间长者优先录取,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个人获得国家、省、州(市)、县各级表彰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还有相同条件,则分别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第一项试题和第二项试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以下顺序比较进行录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获得相关表彰荣誉称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以上还有相同条件,则分别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第一项试题和第二项试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2022年春季入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新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保留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学习形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一)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学费8000元/年。

 

(二)退役军人(退役满1年且自主就业)学费由国家承担学费8000元/年。

 

(三)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十、学籍管理

 

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宣传:9月28日至11月4日

 

(二)制定招生章程: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组织网上报名:10月28日至11月4日

 

(四)确定考试方案:11月19日前

 

(五)考试实施:11月28日

 

(六)成绩及录取公示:12月6日

 

(七)考生录取:12月10日前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1.为确保2021年扩招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生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服从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参加考试时请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并准备好出行健康绿码,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按要求有序进入学校。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西昌市中航东路5号

 

(三)咨询电话:0834-3808985、8106666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4-8106677

 

(五)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sc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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