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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集成电路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智能焊接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应用韩语、跨境电子商务共31个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邮编:118009。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共4个专业在浪头校区(分校)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邮编:118009。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37.7万平方米(约合56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平方米;生师比26.0;专任教师34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0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0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840.4元;图书38.1万册,生均图书36.4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须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无。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科类2

学费(元/年/生)

1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4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5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6

460310

工业互联网应用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7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8

460308

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9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0

46012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1

510401

集成电路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12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3

4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4

460119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5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6

460107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7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8

460601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9

460112

增材制造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2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1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2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3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4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27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8

530701

电子商务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9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000

30

570204

应用韩语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1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32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制造方向)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3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维修方向)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4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5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3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以省发改委最终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6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四等奖学金500元;学院设立个人综合奖学金200-500元不等。合作企业设立了“曙光奖学金”、“福鞍奖学金”、“曲静奖学金”等。其中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其中,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400元、二等助学金2750元。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800元左右。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招生省(市、区)调档比例的相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1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在辽宁省内所有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3853111 、3853211、3853222

 

  学院网址:http://www.lnmec.net.cn

 

  电子信箱:zsb@lnme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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