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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1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1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授课均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1)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2)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学校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111

 

联系人:招生工作处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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