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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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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主管教学副校长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助主管教学副校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
二、 组织制定全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
三、 负责制定全校教学院历,审定各专业开课计划 ,落实教学任务,安排上课时间表,总结教学基本数据。
四、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授课酬金审核等工作。
五、配合教学检查中心做好全校定期教学检查、教学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做好考试试卷的审核、打印、排版、印刷工作并保证试卷质量,组织好评卷、上分工作。
七、负责教务处教学档案的建设、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八、选修课教学安排,根据选修课开课计划和选课学生人数落实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选修课上课时间和地点,安排选修课考试时间和地点 ,计算选修课教学工作量及酬金。
九、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和监考人员,计算重修课、考试监考工作量及酬金。
十、教室调度,制订教室使用计划,按制度合理地安排教室的使用,管理日常教室调度。
十一、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及通报,处理日常调课等事务,日常教学秩序监督、教学情况通报,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十二、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1.调查研究,了解国内外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的动态及信息,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我校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召开各教学院长、教学秘书会议,布置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
3.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制(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4.人才培养方案排版、印刷。
5.全面落实并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021高考信息不断变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2021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