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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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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 内设6个科级机构和2个不定级别机构:
⑴ 教务管理科 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编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普通课程、重点课程、主干基础课程、通识教育类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期末考试,负责教风、考风建设与管理;负责每学期本科教学所开课程的排课、调停课课程的管理;组织安排小学期教学实践活动;认定和处理教师教学违纪;组织本科生毕业考试和论文检测;负责每学期本科教学教师课时量的审核(包括外聘教师);检查考核教师艺术实践的方案和效果;组织教学竞赛、教学观摩和教学方法研讨等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供教学技能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教学检查与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教等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指导和组织教学督导室的工作;组织开展本土教材、民族特色教材的建设;负责全校本科生教材的选用、审定工作;负责全校教材订购与发放工作;负责库存教材数据统计,教材库房卫生清洁、防火防盗等常规管理;负责教材费收支的账目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完成教材费催交、毕业离校前结算清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⑵ 学籍管理科 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起草修订学籍管理规章;管理和维护在校本科生在册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电子注册,上报学位信息;负责在校本科生日常成绩管理、成绩审核,开具学习成绩单、在读证明,借读生注册、成绩管理等事项,执行学院“本科生学业修读预警制度”;负责教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本科生学籍数据采集、统计与上报,学生花名册编制,负责学籍管理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比、颁发;负责学分制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实施;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负责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降级、退学等学籍异动管理,负责本科生转专业的组织管理;负责毕业生信息采集与勘误,组织毕业资格审定、学士学位资格审定和授予,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非学历证书的制作、发放和管理;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⑶ 民族教育科 负责完成蒙汉双语授课各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及监督执行工作;组织修订蒙汉双语授课各专业及预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民族预科生的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及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蒙汉双语授课专业部分课程分级分类教学;负责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安排蒙汉双语授课教师进修、培训相关工作;选拔推荐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及学校蒙古文自编教材的组织、出版工作;执行学校蒙汉双语授课专业学生奖励办法,组织民族教育类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⑷ 教学建设与评估科 负责根据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拟定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各类教学评估与教学建设工作;制定(修订)学院本科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与改革;制定(修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有序推进开放课程建设;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与实施;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申报、建设、验收、总结等工作;负责教研教改项目和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和管理,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校级教学评奖,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评奖;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动态及重大教学成果的发布、宣传,定期编制发布《教学工作简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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