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小学招生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8-5-6 9:14: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
为做好2018年我区小学、初中阶段招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18〕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年龄
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收的新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盲、聋、哑、智障等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延迟。
(二)班生规模
班生数54人。
(三)招生办法
1.城区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指实验小学(含新校区)、建师附小、桥南小学、西门小学、水东小学、曼山小学、童游中心小学(含新校区)。[以下同]
(1)片内生
学龄儿童户籍在施教区的,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划片招生以学龄儿童户籍为准(户籍迁入时间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学龄儿童户籍不在施教区的,符合下列政策规定之一者,实行划片招生或按相关政策规定招生。
①符合潭政综〔2016〕1号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子女可以自行选择一所学校入学;重点企业外聘的高管、高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上)、高学历人员(硕士以上学位)的子女享受片内生同等待遇入学。提供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税票(副总聘任证、高管学历证)、户口本、所在企业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金的证明材料、上年工资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符合南政办〔2015〕35号文件精神,凡列入《南平市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的各类人才的子女享受片内生同等待遇入学。提供材料:人才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符合闽政联〔2017〕1号、南政联〔2016〕1号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可以自行选择一所学校入学。提供材料: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符合闽教综〔2009〕16号文件规定的在建阳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享受片内生同等待遇入学。提供材料: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615〕号)文件精神,区级以上(含区级)劳模本人子女享受片内生同等待遇入学。提供材料: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以上条件者,分别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属主管部门申请,经所属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由各主管部门填报汇总(符合第①②项政策的,分别填表一、表二;符合第③④⑤项政策的,统一填表三),于6月15日前统一送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片外生
根据闽教综〔2009〕16号文件精神,城区公办小学在依法保障具有本施教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如尚有学位余额,可接收符合政策要求的片外生就学。
①招收对象:招收外来务工等随迁子女。
②证明材料:学龄儿童到学校申请时,应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即2017年8月31日前为限。本区农村户籍的不需暂住证明,只需相应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一方工作的有效证明、离园证(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园颁发的离园证,须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于学校留底备查。
③报名方式:片外生只能选择一所城区(或城郊)公办小学申请报名。报名采用网络实名制,一生一号,重报、假报无效,(城郊小学片外生报名也需上网)。报名人数超出该学校片外生学位数的,所有报名的片外生采用电脑分组,经公示后以现场公开抽签的方式录取。抽中的学生名额,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
所有片外生在报名申请时须填写《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片外生就学报名申请表》,并保证所填内容与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抽签录取资格。
2.城郊小学招生
城郊小学指童游中心小学管辖的城郊公办小学,包括赤岸小学、考亭小学、回瑶小学、南林小学、严墩小学等。城郊小学招生采用就近入学原则,片内生和片外生都可报名,报名方式及随带材料与城区小学相同。若某所小学报名人数超过该小学实际应招收的人数,片外生以抽签方式录取。
3.乡镇小学、福建武夷学校招生
各乡镇学龄儿童随带户口簿到就近乡镇小学报名入学。福建武夷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2个班100名学生,收费按年收取,收费标准6260元/生年(南政价[2007]128号),收费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
(四)招生日程
1.城区小学、城郊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日程
(1)片内生报名:时间为7月4-5日,户籍在施教区的学龄儿童应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到户籍所属施教片区的学校报名;户籍不在施教区,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学龄儿童,还应根据审核、公示后的名单报名(符合政策的学生名单学校有)。
(2)片外生报名:时间为8月22—23日。
(3)片外生抽签:8月28日。抽签当日学校向家长公布片外生报名情况,并进行片外生抽签录取,抽签地点分设在各报名小学。未被城区或城郊公办小学抽签录取的片外生,可在抽签校马上选择一所学位未满的城区或城郊公办小学报名。若报名学生数超出剩余学位数时,则参加剩余学位学校的第二次抽签。仍未抽中的学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如有二次抽签,安排在8月30日。
2.各小学开学时间:9月1日开学。
各小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组织学龄儿童按时入学。对确属“三残”的学龄儿童,应动员其到建阳区启明学校或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就读。(注:南平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号,联系电话3833566)
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见附件3
二、初中招生
1.2018年我区初中计划招生4030名。各中学招生计划见附件1,民办初中建阳外国语学校、福建武夷学校是按小学毕业生的志愿进行的,招生数包含在附件1各校的招生数中。
2.2018年我区乡镇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乡镇中学。凡我区乡镇就读在城区小学的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录取,城区中学(建阳外国语学校、福建武夷学校除外)不招收本区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在实验小学、西门小学、建师附小、桥南小学、童游中心小学、曼山小学、水东小学等城区小学就读并且户籍在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及潭城、童游两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区级以上(含区级)劳模本人子女,采用“平行志愿+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到建阳二中、建阳三中。
说明:“平行志愿+分组抽签”指建阳二中、建阳三中两校的计划招生人数相同,志愿平行,分组抽签对等。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根据个人志愿填报学校,按学生志愿录取或抽签录取。具体操作如下:甲中学“首选志愿”的报名人数在该校计划招生人数之内,则首选该中学的学生按志愿直接录取;乙中学“首选志愿”报名人数超出该校计划招生人数,则将“首选志愿”填报该中学的所有学生进行“分组抽签”,确定其录取甲中学或乙中学,反之亦然。
4.就读于第3条所列小学的非建阳区户籍毕业生(不回原籍的),同样采用“平行志愿+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到建阳二中、建阳三中。
5.民办初中校(建阳外国语学校、福建武夷学校)招生。
(1)建阳外国语学校计划招生600名(建阳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招收500名,外县市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招收100名),福建武夷学校计划招生400名(建阳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招收350名,外县市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招收50名),两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进行录取。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规范民办初中招生”的精神,2018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50%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并逐年加大电脑摇号招生比例。2018年我区民办校招生分为“自主录取”和“摇号录取”两部分。
“自主录取”是指建阳区小学学籍毕业生报建阳外国语学校和福建武夷学校志愿的对象中,提前录取该校面向本区招生计划数的50%。
“摇号录取”是指自主录取后,在剩余的报名对象中进行摇号录取该校面向本区招生计划数的另50%。(如报名人数在计划招生之内的直接录取,超出计划招生人数的将进行摇号方式录取。)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2至3日。
(4)报名方式: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的小学报名,乡镇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乡镇中心小学报名,外地就读的建阳户籍学生及非建阳户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直接到建阳外国语学校或武夷学校报名。
(5)7月20日,分别在建阳外国语学校、福建武夷学校举行“摇号录取”仪式,确定录取对象,公布招生名单及录取信息。
(6)建阳外国语学校初中收费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初中学生最高收费标准7300元/生年(南政价〔2017〕30号)。
福建武夷学校初中收费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初中学生最高收费标准6260元/生年(南政价〔2007〕128号)。
以上两校如果物价部门有出台新的收费标准,七年级新生将依据新标准执行。
6.未被民办校录取的城区小学和潭城、童游街道其他小学毕业生,采用“平行志愿+分组抽签”的方式录取到建阳二中、建阳三中。
7.小学毕业生一旦录取到我区各中学后,都不得相互转学。录取到乡镇初中校的学生,若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同时发生变化的,允许其转学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就读于外国语学校、武夷学校除外),并享受转入学校的学籍(定向生)待遇。
8.2018年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符合区级以上(含区级)劳模本人子女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于7月2日前交各毕业小学,7月3日由各小学汇总后统一送交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7月2日至3日,民办初中校报名。
(3)7月2日至3日,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原就读学校填报建阳二中、建阳三中“平行志愿”。
(4)7月9日,民办初中校公布自主录取的学生名单及参与摇号的学生名单。并向教育局申报招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学生信息。
(5)7月13日,区教育局在两所民办初中校公示摇号分组名单一周。
(6)7月20日,分别在建阳外国语学校、福建武夷学校举行“摇号录取”仪式,确定录取对象,公布招生名单及录取信息。
(7)7月23日,各城区小学汇总“首选志愿名单”及信息,提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8)7月26日,区教育局公布“首选志愿”录取名单及“分组抽签名单”,在各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9)8月3日,现场抽签录取,抽签地点另行通知。
三、高中招生
1.2018年我区高中招生1700名。
2.建阳一中招生16个班共800名(含建阳一中科技教育实验班50名,统招生350名,定向生400名);建阳二中招生10个班共500名;建阳麻沙中学招生4个班共200名;建阳外国语学校招生4个班共200名(另招收外地考生100名)。
建阳外国语学校(民办)高中收费按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下:高中学生最高收费标准8500元/生年(南政价〔2017〕30号),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规定。
3.根据省、南平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推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从建阳一中800名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名额,作为定向分配指标,共400名。根据2011年10月31日建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水吉中学定向生名额比例比其他乡镇中学提高5%。
2018年定向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4.为适应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建阳一中作为“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彰显建阳一中科技教育的办学特色,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质人才,2018年继续举办建阳一中“科技教育实验班”。该实验班于2018年中考之前提前招生,招生对象为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计划招生人数50名(含面向农村定向5名)。报名考试以自愿为主,由建阳一中组织考试,提前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2018年中考,中考成绩总分若低于建阳一中2018年统招分数线20分的,取消建阳一中科技实验班的录取资格,但符合定向生资格的考生 仍可参加建阳一中定向生录取。
5.高中录取投档分数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加上物理学科100分中的60%;化学学科满分75分,按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0%(具体计算方法:考试成绩=原始分÷75%×40%);等级学科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办高中为320分。
6.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办高中不得录取外地报名和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高中学校。
四、高中招生考试与考查
1.根据南教基〔2018〕22号文精神,2018年我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考试合为一次进行,统考科目全部选用全省统一使用的A卷。
2.统一考试、考查的科目
(1)统一考试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十科。
(2)统一考查的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3.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建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建阳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执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2)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2日 |
语文(8:30—10:30) |
数学(15:00—17:00) |
6月23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 |
英语(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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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历史(8:30—9:30) 思品(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等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进行,考查时间定于5月13进行,各安排10分钟。
4.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等三门学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2)物理学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的60%记载;化学学科试卷满分为75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0%记载(具体计算方式:考试成绩=原始分÷75%×40%)。
从2019年开始,物理学科考试成绩按原始分的90%记载;化学学科考试成绩按原始分的60%记载。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四门学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4)文化学科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C级;
60分以下为D级。
(5)体育学科考试总分为30 分,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折算办法如下。
25.5分(含25.5分)以上——30分定为A级;
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定为B级;
18分(含18分)以上——22.5分以下定为C级;
18分以下定为D级。
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到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到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到80%止。
(6)在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者,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或D两级。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及转学、复学或在外地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参加南平市地理、生物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6月24日的地理、生物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考,且八年级地理、生物在本省其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认可其考试成绩,但需当地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八年级地理、生物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认可,须在本区重新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7)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8)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门学科的考试成绩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门学科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申请复核分数、等级。核分受理及公布核分结果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考查的形式
(1)闭卷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
(2)开卷考试科目:体育。
(3)动手操作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4)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6.考场设置
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省、南平市有关文件精神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为此,2018年中考考场分别安排在建阳一中、建阳二中考点。各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区招考中心统一安排。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考点设置在建阳一中、建阳二中。
五、高中志愿填报
1.网上志愿填报时间:6月11日上午8时——6月17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
2.高中学校代码(代码填错视为无效志愿)
建阳一中8401;建阳二中8402;麻沙中学8403;外国语学校8418
3.普通高中志愿按批次填报和录取,批次错误视为无效志愿。
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建阳一中(8401,省一级达标学校),只能填报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批次:建阳二中(8402,省二级达标学校),只能填报第二批次志愿
第三批次:建阳外国语学校(8418),麻沙中学(8403,省三级达标学校),只能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每一批次内志愿有先后顺序,录取时将根据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原则,按批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学校,若批次内没有愿意填报的学校可填,允许空缺,但学校批次不可填错,填错批次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特别说明:第一志愿栏填报建阳一中的考生,视为兼报建阳一中定向生志愿,若未填报视为放弃建阳一中定向生资格。
4.志愿及志愿先后顺序由考生本人决定,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干涉,更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高中录取政策和规定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户籍和学籍条件
凡在我区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校。
本省户籍考生报考建阳一中(含定向生),在本区初中学校学籍须满一年(2017年9月10前转入本区学校就读);外省户籍考生报考建阳一中(不享受建阳一中定向生),必须有三年完整的本区初中学校的学籍。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我区各初中学校的考生,享受转入学校学生待遇,转学手续必须齐全。
2.高中录取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在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下,各高中录取还应具备:
建阳一中:录取建阳一中(省一级达标学校),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或允许有一科C级但必须有一科A级。
建阳二中:录取建阳二中(省二级达标学校),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成绩等级至少在二B、三C级以上。
建阳外国语学校、麻沙中学(省三级达标学校):录取建阳外国语学校、麻沙中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至少两科在C级以上。
在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3.录取建阳一中定向生的资格和办法
(1)第一志愿栏填报建阳一中志愿的考生。
(2)必须达到建阳一中的录取条件,按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以考生投档分,择优录取,但投档分不得低于建阳一中统招线40分。
(3)初中学校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分配指标,将收回进行全区统筹,在达到建阳一中录取的条件下,从尚未录取建阳一中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先将未完成的统筹定向生名额中的50%在全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再将另50%在农村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建阳一中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其他学校录取之前进行。
(5)凡借读在其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不享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生分配指标,也不享受借读学校定向生分配指标。
(6)享受建阳一中定向生的考生名单将在建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4.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23分后再参加录取。从2019年开始,往届初中毕业生从中考投档总分中扣除25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投档录取。
5.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受年龄限制。
6.等级学科奖励加分。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等级学科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考试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每学科给予5分的奖励,B级的给予2分的奖励。
七、高中招生照顾政策
1.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总分加6分的照顾政策,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1)烈士子女。
(2)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其子女。
(3)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台商子女。
(4)驻军部队子女,驻我省边远山区(不含县城城关)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5)少数民族考生。
2.应届毕业生中,凡农村独生子女户(已领证)和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户子女享受总分加2分的照顾政策(已享受第1条之加分政策的不再享受此项)。
3.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
4.凡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明,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在学校公示一周,经区有关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5月18日前由各学校收齐《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与汇总表送区招考中心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5.报考五年制师范、五年高职、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南平市招委会的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中小学招生及中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千家万户实际利益,与社会的稳定密切相关。有关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规范报名报考工作;要加强招生监察工作,端正考风考纪,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及中考工作。
附件:1.南平市建阳区2018年普通中学招生计划
2.2018年建阳一中定向生各校分配名额
3.南平市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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