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5-13 11:10:14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
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64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实验考试有序、有效地进行,全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地教育体育局应成立相应的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并统一组织实施,确保2018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二、考试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1. 凡参加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毕业生,均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 考试内容以义务教育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必做(基础)实验进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验技能和操作规范。考虑到各县(市、区)情况不同以及农村中学实验条件的不同,我市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试题为:物理6个,化学4个,生物2个。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时采用多轮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考试学科和考题进行考试。考试采用现场集中测试方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3. 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各县、市考试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三、成绩及运用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生物学三个学科,考生随机抽取三个学科中的一个实验进行考试,分值为15分。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记入本年度高中录取总分,考试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四、考试费用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规定每位考生缴纳费用8元(考试费6.0元,实验费2.0元),其中上缴省、市教育体育局用于命题、制卷、评分、管理等费用2元。各地报名考试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考试活动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挤占和挪用,要认真做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务支出预算,不足部分由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解决。
五、考点及考场
1.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直、两区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及两区教体局负责学生报名、送考、学生出行安全等工作。
2. 各县(市)按报考人数确定考点,考点的设立要尽量以方便考生为宜,需要在农村中学设立考点的,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书面上报市教育体育局中招办备案。
3. 考点学校要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特别是要规范管理好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预案。
4. 每个考点至少设2个以上的考场,每个考场设24组,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间隔10分钟。
5. 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和医疗等小组,要设有领队和考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等。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考点要悬挂印有“X年X县(市)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
六、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组织机构批准,并报市现代教育中心备案,方可予以免考,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由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视情分别酌定分值。
七、评分监考
1. 评分监考教师必须由师德好、业务能力强的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师担任,其他学科教师不得担任评分工作。
2. 对考务、监考、评分等人员要统一进行考前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上岗。
3. 有条件的考场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有纪检监察人员巡视、监督考场纪律。
4. 考试期间考场工作人员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以保证考场不受外界干扰。除纪检监察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5. 评分人员要根据评分细则当场赋分,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以备复查。如有争议,由评分仲裁予以处理。
八、相关要求
1.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各校应做好宣传,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做到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严肃处理。
3. 监考教师和评分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制度,客观、公平、公正的给考生评分,不得擅离职守,徇私舞弊,对违纪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 考试期间,考点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人身安全。
5. 考试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向各县(市)派巡视人员,负责监察考试实施情况,处理和反映实验操作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6.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务必于3月16日前将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数汇总表盖章后的PDF版报市现代教育中心(见附件1)。在考试结束后,将本县、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情况(包括总结材料、反馈表)报市现代教育中心。联系人:市教育体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朱帮胜;联系电话:3033855;电子信箱:1719885372@qq.com。
附件:1.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数汇总表
2.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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