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漳州中考方案

更新时间:2019-3-9 10:28:30

2019漳州中考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中考省级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的通知》(闽教院综〔2019〕3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漳教中〔2018〕2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市继续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基本依据。具体意见如下:
  一、“两考合一”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全部列入中考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查。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县(市、区)中招部门或学校组织测试、考查。
   (二)考试时间
  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2019年6月21-2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执行。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考试,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考试。
  市级组织考试或考查的科目(项目):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除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外,其它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4月1日-5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由县(市、区)教育局研究确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
  (三)考试内容
  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作为全省统一中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省教育厅2018年修订的《福建省初中语文等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76号)作为指导全省初中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
  (四)考试方式
  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考试不能使用计算器。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如下为:

学科

考试时长

分值

语文

120分钟

150

数学

英语

道德与法治

90分钟

100

物理

化学

60分钟

历史

地理

生物

  道德与法治、历史均实行闭卷考试。作为过渡,2019年体育与健康测试仍按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漳教中〔2017〕7号)文件要求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操作项目由市教育局统一从10个备选项目中选定4个,供各校进行考试,具体项目于4月10日左右通知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考试实施要求详见附件。
  (五)评卷工作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将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质量监控下,开展中考网上集中评卷工作,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在考后一个月内将及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全市中考相关数据,两个月内报送中招相关数据。
  (六)参加对象
  1.我市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初二年级的学生。
  2.需要参加地理、生物补考的初三年学生。
  3.其他符合今年中考报考条件且需要参加中考的学生。
  二、毕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定
  (一)学校考查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社区服务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安排在初三年下学期进行;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安排在初二年结束时进行。
  (二)综合素质的评定按漳教中〔2004〕181号文件和182号文件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初中毕业考查、考核等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学校应在4月1日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市直学校的考查和考核工作由学校在4月1日前制定方案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核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初中毕业考查和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应在4月1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备案。全市初中学校应在5月中旬前完成相关考查和考核工作。
  三、等级成绩划分
  (一)2019届中考文考卷面原始总分1050分,所有学科继续实行按分数划分等级,不实行百分比调整。等级划分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中考成绩按原始分和A、B、C、D四个等级记载,卷面原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120~150分为A级、105~119分为B级、90~104分为C级、89分以下(含89分)为D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59分以下(含59分)为D级。公布成绩时,各科原始分和等级,以及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按比例折算分将同时公布。由于实行全市集中网上评卷,中考文考成绩(含折算分)由我局统一确定发布。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中考成绩。
  (二)从2019年起,我市实行新的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折算方案,即文考总分760分,按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折算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三)2019年体育与健康科目仍然实行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加强考试报名、招生计划和录取管理
  全市建立中考中招统一考试报名、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
  (一)统一组织考试报名。进一步完善市级中考报名管理平台,统一组织考试报名,并于报名前发布报名条件等信息。
  (二)统一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统筹全市高中学校布局容量和班额控制要求,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
  (三)统一招生录取管理。建立全市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系统平台,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含艺体特长生)、公费师范男生和五年专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其它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纳入管理平台。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普通高中学校(含面向全市招生和本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除了艺体特长生进行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外,其它所有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和各高中学校等级线要求,遵循学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高中实际情况,申请分两批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支持、鼓励民办高中学校参加全市中招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也可按政策申请选择自主招生。但不参加全市统一网上录取的民办高中学校,只能在所有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方可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名单在全市中招录取信息统一管理平台中进行审批录取。凡已被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高中不得再重复录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也将不予录取。
  (四)普通高中录取时体育与健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的等级条件要求:体育与健康科目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五)全市统一划定普高录取分数线。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高和中职协调发展,2019年普高招生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380分。
  (六)全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
  五、初中学生毕业认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以及《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准予毕业的初中学生认定工作。
  (一)毕业认定: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班的学生均应参加统一的考试、考查、考核。凡参加后不合格者,应参加相关科目的补考(补考工作原则上由各校组织实施)。补考工作应在7月底前完成。
学生体育与健康必须达到C级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都要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方可给予认定初中毕业。
  (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含往届生)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允许重考,但在初三年由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即只允许每位考生参加一次地理、生物统考。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以“尚待改进”取代“不合格” 等级。各县(市、区)应建立规范、诚信的评价实施体系,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升学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省中考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省教研部门负责学科教学指导。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学习《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认识改革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确保全省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试管理。省级中考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今年起,英语听力考试统一使用光盘播放,不再磁带。各县(市、区)和市直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配置英语听力光盘播放设备,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健全考试诚信机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切实加强考试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发现违规舞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其他要求
  (一)2019年我市中考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二)除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漳浦立人学校、漳州安山文武学校、漳州崇文学校、漳州竹林文武学校、漳州光华学校等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及厦大附中正式学籍考生,可在本校报名考试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中招。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指定一所县城所在地中学作为回籍生报考点,以便妥善解决回籍生考生报考和录取问题。经审核批准的外来工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但也只能参加其报名县(市、区)的中招录取。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应根据本意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教学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好报名、考务等筹备工作,及时召开初二、三学生和家长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四)从2019年起,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漳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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