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更新时间:2019-3-17 10:14:35

巴中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8:00
报名网址:巴中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zk.bzszb.cn或www.bzszb.cn
二、报名地点
1.在校初中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的区县招办或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市直属和经开区学校的考生在巴州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往届生、社会考生可直接到区县招办报名或区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2019届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学籍的在校生;
2.在校初中修业年级学生(艺术、体育类院校及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及程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
2.考生报名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准确输入本人基本信息;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区县招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签字,并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中专和五年制政策照顾及加分
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从严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分条件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29号)文件执行(若有变化,按新文件执行):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2、3、4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区县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
中专学校录取时,应优先录取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专学校,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六、报名号及考场座号编排
1.考生报名号由区县招办统一编制。
2.考生报名号由12位数组成,从左到右,第一、二位为年份以“19”表示,第三、四位巴中市代码以“65”表示;第五、六位为区县代码(巴州区为01,平昌县为02,通江县为03,南江县为04,恩阳区05);第七位“1”为考试类型,所有学校的考生均为“1”,第八至十二为考生顺序号,各区县分别从00001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3.考点由区县招委确定,原则上应设在考生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应试环境较好的区县或乡镇政府所在地。每考场为35人。
4.考生考试座位号由市招办按考点统一编排。
七、信息管理
1.3月29日前各生源学校按要求将考生基础数据上传考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kw.bzszb.cn/)。
2.4月20日前各区县招办按省教育考试院的信息采集标准和要求,核对、汇总无误后,上报考生报名库和毕业中学代码库。
3.5月9日前各区县招办上报考点代码库、试卷需求表、考点表和考点生源表。
4.5月29日前各区县招办上报考生特征分数据库和考生体育、实验成绩及综合评价等级库(成绩保留整数)。
5.为有利于考生学籍电子注册的规范以及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区县学校要严格管理考生的基础信息,任何人不能更改和对外泄漏。要严格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要求》标准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采集和校验考生基础信息,确保考生基础信息规范、准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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