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安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4-18 15:17:28
2019广安中考政策方案
2019年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考”)即将到来之际,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准确理解中考政策,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予以解答。
1.2019年广安市中考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局先后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市教体发〔2018〕2号),形成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制度体系,今年中考是对既有政策的细化落实,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今年2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3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随后,省教育厅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对教育部两个文件精神作了细化落实。我市今年的中考政策设计上也全面落实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
2.今年中考计分科目有哪些?各科目具体分值是多少?
答:采取“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计分模式,共10个学科考试分值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地理40分,物理70分(笔试60分、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笔试50分、实验操作1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740分。其它学科不计入中考总分,相关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
3.今年中考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报名时间是4月22日至26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5月15日8:30至5月21日18:00。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总体安排在报名后开始,至5月下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区确定。
各计分科目笔试时间如下表:
符合条件的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日。
录取后到校报到时间为:自主招生预录取考生到校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8:00,统招提前批、普高第一批录取考生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8:00,普高第二批录取考生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8:00。
4.考生的生物、地理成绩如何认定?
答: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绝大多数本届初中毕业生已于八年级下期期末参加了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经折合后计入今年中考总分,今年不再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无论何种原因,凡未参加我市2017年、2018年初中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应于6月15日和今年八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笔试成绩经折合后计入今年中考总分。
5.今年中考考区是如何划分的?
答:由市招委、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领导全市中考工作。
全市设立6个考区,其中广安考区负责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及市直属学校相关工作;前锋考区负责前锋区、经开区相关工作;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分别负责统筹组织本地相关工作。
6.今年中考,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答:一是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安友谊中学、广安中学、广安二中、邻水中学)、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含符合条件的学校自主招生);二是市内跨考区招生,广安考区(包括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市直属)和前锋考区(包括前锋区、经开区)内的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统招面向广安考区、前锋考区两考区;三是面向本考区招生,华蓥、岳池、武胜、邻水考区内的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统招面向本考区,各考区符合条件的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面向本考区。
7.志愿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答:共设置4批志愿,具体如下:
提前批:
(a)学生与中职学校按规定签订预录取志愿书放弃被其它学校录取机会的;
(b)经市中考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c)仅填报中职学校不填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定向中职志愿;
(d)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块生”志愿。
同属提前批录取按(a)→(b)→(c)→(d)的顺序进行。
普通高中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广安实验学校(民办、一般普通高中)。设5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第二批:其余普通高中学校,设7个平行志愿。
中职学校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顺序志愿。
8.定向中职志愿适合哪些考生填报?
答:定向中职志愿即只愿意读中职不愿意读普高的志愿,属提前批志愿,录取顺序在普高自主招生之后,普高切块生之前。该类志愿适合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强烈的考生填报,该类志愿与普高志愿不可兼报。
9.“切块生”是什么意思?如何填报切块生志愿?
答:“切块生”是指将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友谊中学)招生总计划的50%,面向全市分配;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试点学校(广安中学)招生总计划的25%分配到所属县域各初中学校,总计划的25%分配到其它区市县(园区);其它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安二中、代市中学、华蓥中学、岳池中学、岳池一中、罗渡中学、武胜中学、烈面中学、邻水中学、邻水二中)招生总计划的50%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指标到县域(或到校)的照顾性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该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如填报了某校的切块生志愿,可在该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分以内根据分配到该县域(或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0.各考区考生普高第一批志愿分别有哪些学校可选报?
答:全市纳入普高第一批志愿录取的学校共16所,其中,4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友谊中学、广安中学、广安二中、邻水中学,8所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代市中学、华蓥中学、岳池中学、岳池一中、罗渡中学、武胜中学、烈面中学、邻水二中;2所民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邻水金鼎实验学校、邻水实验学校;2所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北师大广安实验学校。由于不同等级和不同所有制属性的学校面向不同的区域招生,因此,实际上各考区的考生填报普高第一批志愿时,第一批5个平行志愿不是在16个选项中选择,而是在8-11个选项中选择,具体如下:
11.普通高中采用什么模式录取?
答:普通高中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普高第一批设ABCDE5个平行志愿,普高第二批设ABCDEFG7个平行志愿,同一批次中的5个或7个志愿是并列关系。在同一投档时间段,检索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学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学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学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第一批平行志愿A、B、C、D、E;第二批平行志愿A、B、C、D、E、F、G),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要求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平行志愿的突出特点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12.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中,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A志愿顺序位学校录取线,而达到了B志愿顺序位学校的录取线,是否会被B学校拒录?
答:不会。平行志愿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从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流程可知,如果甲考生的中考分数比乙考生高,且甲乙都填报了某学校,乙将该校置于其平行志愿A顺序,甲考生将该学校置于其平行志愿A或B或C或D或E顺序位,则甲考生未被该校或该校之前顺序志愿录取之前,乙考生没有机会被该校录取。另外,录取工作是由计算机系统检索完成的,不会掺杂感情因素。
13.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中,如果某考生的中考分数既达到了其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又达到了其填报的B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这种情况下,该生会被哪所学校录取?
答:会被A志愿学校录取。这种情况下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自然顺序,不管A、B两校的录取线谁高谁低,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依次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学校投档要求时,该生即投到该学校,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所以,该生只会被A学校录取。
14.今年是否允许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少量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比例为:市属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友谊中学)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试点学校(广安中学)自主招生比例由市招委、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相关要求另行确定;其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且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如属省或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或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省或市艺术特色学校,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不超过学校计划数5%的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学生。跨考区自主招生的学校,在本考区以外的其它每个考区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自主招生总人数的20%。自主招生集中于6月16日一天举行考试(考查),6月18日前,各学校完成拟录取学生公示、组织学生报到、签订提前录取志愿书等程序。参加自主招生并按要求报到注册的考生,其中考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其所填报的各批次志愿自动失效。一名考生只能接受一所学校预录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书时应承诺放弃被市内外其它学校录取的资格。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考查)被通告预录取但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其后续顺序和批次志愿录取正常进行。
15.户籍在我市但在市外就读的2019届初中毕业生,希望回广安就读普通高中,有什么途径?
答:一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名,与市内学校学生一同参加中考,按同等待遇录取。二是参加就读地中考后,携当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成绩证明和当地普通高中的录取证明等材料,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由户籍所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应安排在有学位的普通高中就读。三是在当地参加中考,被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学籍后按规定转学到我市普通高中学校。
16.今年中考哪些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答: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中,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加5分。
(3)烈士子女,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10%的分值录取。
(4)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要求执行。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公发〔2018〕86号)要求执行。
17.今年中考,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方面有些什么举措?
答:加强招生考试全过程管理。对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加分资格以及在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中考计分科目笔试等各个环节**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不认真履职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纪律严肃处理。各地各学校要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不得封锁报考信息,不得限制或误导学生报名,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按规定录取的考生。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的招生章程中必须详细说明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与入学挂钩的资助、赞助等。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执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年收费。不得将公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也不得将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严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于擅自提前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含自主招生)、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正常录取的考生、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联合招生”等严重违规行为从重从严处理。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及个人,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于违规违法的民办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视情节予以缩减招生计划、年度审查不合格、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8.如何获取各招生学校的相关信息?
答:今年,共有39所普通高中具有招生资格,其中,公办普通高中25所,民办普通高中14所,纳入第一批志愿录取的学校16所,第二批录取的学校23所;共有22所学校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其中,公办9所,民办13所。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弄清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批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收费标准、办学地址等事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填报。市招委、市教体局印制了《广安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指南》,汇总了相关注意事项,按照人手一册的标准分发到各初中学校,要求于志愿填报前发到每一名考生手中,市招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学校中考政策宣传和志愿填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指南》的发放情况是督查重点内容之一,考生也可向学校索要《指南》。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基本情况如下:
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高类)基本情况
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中职类)基本情况
(各中职学校因不同专业培养成本不一致,各学校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学校)
19.就读中职学校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今年,市招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中职招生与普高招生纳入同一平台管理,在提前批单设一个定向中职志愿,在中职学校类志愿中设置3个顺序志愿,考生可填报相关志愿通过统一录取程序进入中职学校学习。在中职学校类志愿录取结束后,将安排中职学校进行补录,有意愿的考生也可在补录环节选择中职学校就读。根据中、省鼓励发展中职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允许中职学校免试注册招生,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注册。同时,为优化两类高中结构,中考结束后,市招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划定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能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但对中职学校录取不划最低控制线。无论是统一录取的中职学生,还是免试入学的中职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均可一视同仁享受学费减免、生活补贴等资助政策。
20.是否有相关渠道接受考生有关中考事项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
答:广大考生或家长如需咨询中考相关政策,或对违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下列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26-2160986,联系人:周老师;0826-2337750,联系人:李老师;0826-2398882联系人:刘老师
举报监督电话:0826-2331500,联系人: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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