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9-6-9 7:26:33
问: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为做好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宿迁市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宿招委〔2019〕1号)。
今年中招意见本着“保持稳定,优化完善”的基本思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宿迁招生实际,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改革,体现了两个优化:一是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对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二是针对我市招生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对有关办法进一步优化。
1.增加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贯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教发【2018】68号)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创办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单列,学籍挂靠在联合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
2.为落实市委引进优质资源办学文件精神,鼓励支持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面向全市参照四星高中招生,泗洪姜堰高级中学在全县参照四星高中招生。
3宿迁中考全部在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随着标准化考点升级建设工程实施到位,我市中考考试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更好保障中考信度,促进考试公平公正,2019年中考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4.加强考务管理,与高考相关考务对接,使用考生条形码,禁止考生提前交卷。
问:今年的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答:1.计划审批: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下同)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下达;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市内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普职教协调发展和学校发展实际等因素统筹安排,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未参加2018年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或2017、2018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不安排招生计划。
2.计划发布:凡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统一在《2019年宿迁市中考指南》上公布。
3.计划说明:
(1)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为统招计划,职业院校的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单列。民办普通高中按统招(含指标生和体艺特长生)、择校两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热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鼓励民办普通高中申报统招计划,参照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民办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40%,民办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30%,民办二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可达学校招生总数的15%。
(3)宿迁中学“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单列计划,自主招生。
(4)四星级普通高中试行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经批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另文下达。
(5)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分类招生,即按“升学型”和“就业型”两类分别申报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可根据学生选择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人数。如需要专业加试或面试,须报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问:什么是综合高中班?学生的学籍和就读地点放在什么地方?
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试班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8】19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宿迁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贯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教发【2018】68号)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创办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录取办法与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相同,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
1.职业院校的综合高中班学生在高一时的教学完全按普通高中要求进行,学生在高一结束时进行分流,既可以继续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内容,也可以选择“升学型”和“就业型”职业教育内容。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保留原普通高中学籍,选择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原普通高中学籍注销)。
2.职业院校综合高中班学生的学籍挂靠在联合培养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地点在举办综合高中班的职业院校。
问:2019年中考填报愿时间安排在何时?填报方式是怎样的?
答:1.填报志愿时间:中考结束后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19日至24日,其中6月19日至22日为志愿填报时间,6月23至24日为志愿打印签字留存时间。
2.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网(zk.sqjy.cn)自主填报志愿(6月19日至22日)。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每人自己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
问:今年中考志愿批次如何安排?
答:中考志愿设为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 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与“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为两种类型志愿,可以兼报。
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可根据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招生范围,在允许报考的范围内,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同一学校有不同计划类型(统招、择校)的分设志愿代码,考生应作为两个独立志愿填报。报考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应放在第一志愿。
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
2. 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 第三批次:填报“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问:什么是“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答: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进入普通本科教育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中职校和本科院校,统筹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技术人才。
“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林牧渔大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3+4”分段培养项目中的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问:什么是“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
答:自2012年起,我省开展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高职“3+3”分段培养是试点内容之一。所谓中高职“3+3”分段培养,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学习3年。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间(前3年)享受中职学生的各项待遇,3年后升入高等学校享受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各项待遇。6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中高职院校,统筹制定对口专业中高职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系统化培养高级技能人才。该项目学生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毕业后,将获颁全日制高职专科和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问:今年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有什么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的报考条件是:
1.宿招委〔2019〕1号文件规定:全市划分中心城市(含市直、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个区域。四星级普通高中(含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不得跨区域招生。
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只能选择所在区域内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四星级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详见各学校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简章。
2.根据有关要求:
①报考所有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研究性学习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C或以上等第;
②报考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必须达合格;
③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含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和泗洪姜堰高级中学),除具备报考三星级普通高中的条件外,还必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④报考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除具备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条件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为A(优),要初中连续三年在校在籍;
填报志愿时的注意事项:
1.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可根据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在允许报考的范围内,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同一学校有不同计划类型(统招、择校)的分设志愿代码,考生应作为两个独立志愿填报。
2.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照顾政策,只对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有效,请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
3.参加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须认真填报志愿。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问: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受到限制,怎么办?
答:宿招委〔2019〕1号文件明确规定:“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时,如遇到学校或老师违反上述规定,可以随时向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或向市教育局(0527-84389875、84389910)反映。
今年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组织考生及其监护人集中宣讲中招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与辅导工作,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
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网(zk.sqjy.cn)自主填报志愿,并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阶段,如在学校填报志愿受到限制,考生可以在任何一台可以上网的计算机上,自行上网填报志愿或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县(区)招办保存。
问:今年中招录取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心城市由市教育局负责,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由各县教育局负责。
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生源分布、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各类招生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中心城市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市招生委员会批准。三县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区域生源状况、考生志愿和成绩,测定辖区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报县招生委员会批准,并报市招办备案。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和五年制高职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投档时依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等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志愿录取和注册招生相结合。
问:各类型学校的投档、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①7月1-5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3+4”分段培养专业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录取;
②7月9日:五年制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对口单招班投档录取;
③7月11日:省属中专投档录取,市内外中职投档注册招生。
市招办将在宿迁市中考服务平台(zk.sqjy.cn)上公布投档或录取信息,供考生查询。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关注投档、录取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联系,按时到校报到确认。
问:各类学校的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1. 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统招生和择校生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江苏省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和四星级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提前单独录取。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相加,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总分的70%。学校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满时,转录普通考生。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①热点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生源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统招计划正常录取。
②四星级普通高中(含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和泗洪姜堰高级中学)由市招办按志愿投档录取。
③统招生一经录取,考生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择校生逾期未报到的,学校应及时办理退档手续,提交补录申请。补充录取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收留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录取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师范类和“3+4”分段培养专业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要求退档另择他校。
2.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集中录取,与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同时段进行。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3.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招生,市、县(区)招生办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志愿信息,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
各招生学校必须统一使用录取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录取新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所有招生学校都要通过市(县)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问:现在社会上招生诈骗现象很多,考生如何防止上当受骗?
答:为规范招生宣传、贯彻招生政策、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市招办将编印《宿迁市2019年中考指南》,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等都是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刊登的,是权威信息发布渠道。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凡未在《中考指南》上公布招生计划或宣传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本市招生,提醒广大考生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根据宿招委〔2019〕1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所有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市招委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在此,特别提醒成绩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下考生和家长注意,不要相信任何学校可以为你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谨防不能以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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