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州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8-24 21:55:03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成绩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各科目总分分值及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从今年开始,英语学科的听力测试从笔试中分离,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学科笔试时间调整为9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分数与笔试分数合并后划定英语科目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组织
1.文化课科目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1—1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星期二)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
(星期三)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星期四) |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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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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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及等级划定由潍坊市教科院负责。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3月30日。
3.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体局家庭教育与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考试内容、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4.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市教体局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4月30日前完成。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及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从2018级初中学生开始,需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仍作为一个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初中二年级。具体办法潍坊市教育局另文下发。
5.信息技术考试
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4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上传成绩到“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潍坊中考平台”)。信息技术考试政策不变,成绩达不到C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6.考查科目成绩认定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4月20日前完成等级认定和公示,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其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成绩达不到B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7.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
4月20日音乐、美术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宏德学校,4月21日体育专业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旗城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各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具体考试要求见附件3。
(三)报考考生范围
学籍在我市的初中学生,原则上在我市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的依据。
学籍不在我市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申请在我市参加升学,须提前到市教体局审核资格,通过审核后可在我市报考。
申请在我市报考的市外学生须于4月15日前到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报名资格。青州市户籍学生申请回我市参加考试,须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学籍号及学生近期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非青州市户籍学生,因监护人来我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市参加考试,另外还须提供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审核通过的学生,其信息由市教体局统一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考生在我市报名后,不得在其它县市区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其在我市的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管理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成绩由市教体局划分等级、公示,核对无误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到潍坊中考平台。
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经审批回我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以上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
在潍坊市以外就读经批准回我市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规定的所有科目的考试和考查。不参加我市考试、考查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擅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学生初一、初二年级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转学到我市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由市教体局直接对接原考试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开具书面成绩证明(市区由市教科院开具)。
考试成绩属个人隐私,只用等级表达,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坚持多次考试制度
继续实行多次考试制度。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除化学外其它文化课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录取。
初一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需由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要严格执行省定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或对部分学生组织应试的“快班”让学生提前参加考试。各初中学校初一、二年级提前参加考试人数不能超过本校该年级在校生数的5%。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五个维度。要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劳动教育等修习和参与情况,全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不变。奖励指标要从严控制,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切实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项要求,逐项督查落实情况,并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有关要求,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备案、逐级签字,并在网上公示,于5月10日前通过潍坊中考平台上报。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学校评价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于5月15日前完成对各学校评价结果的审核和确认。
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经审核同意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在潍坊市以外就读经审核同意回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须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报名确认时交我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
三、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考生报名
考生信息是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初三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只有考生本人知晓。严禁由学校老师或招生学校代替报名,严禁组织考生报考指定高中段学校。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体事件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1.艺体特长生报名
(1)4月15日,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初中音乐、美术、体育考生可选择任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报考。
(2)4月16日,以学区、市直初中为单位,到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须携带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籍卡、准考证,体育考生须提供健康证明信。
2.职业学校报名
职业学校(含 3+4、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报名全部通过潍坊中考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5—29日(每天8:00-22:00),报考职业学校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中考平台报名并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必须符合考生本人意愿;报名期间允许多次查看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
初一、初二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也通过潍坊中考平台报考,由初中学校集体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初中学校导入潍坊中考平台。学校不得拒绝学籍在本校的初二学生报考。
3.普通高中报名
(1)4月25-26日,由初中毕业学校通过“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网上报名。
(2)4月29-30日,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到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特殊考生审核及准考证验印等手续。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证件有:
①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②学籍卡
③高中招生简明登记表
④2019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确认单
⑤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⑥享受特殊考生政策的有关证件及证明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报名时按本人意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志愿,分五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综合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可全部填报,也可以单独填报。
1.“3+
2.普通高中志愿。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的办法,全市划分成青州一中西校区、实验中学、青州二中3个片区,青州一中东校区和致远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农村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只能填报片区高中或青州一中东校区、致远中学;城区初中毕业生的第一志愿根据意愿填报。所有初中的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只能填报致远中学,第三志愿为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音体美考生第一志愿要与专业录取学校一致。考生在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综合高中志愿。2018年青州一中东校区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今年起开始招收综合高中学生。综合高中学生在一中东校区单独编班教学,高一年级注册普通高中学籍,高一学年结束时,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籍转入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承认其在普通高中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修满相应学分,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综合高中今年计划招生2个班,共96人,面向全市各初中招生,报名和录取与普通高中同期进行。报名时可作为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时,第二志愿不可以再选报普通高中。录取时作为一类志愿单独录取,录取方式与普通高中一致,作为第二志愿参加录取时语文、数学、外语各降一个等级。
4.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5.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3+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上旬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学校自主录取,录取时间在7月中旬。高中学校要根据山东省、潍坊市和我市高中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经市教体局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市教体局全面审查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方案及录取标准,全程监督高中学校推荐生测试,但不代替学校录取。
1.录取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所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3.录取方式。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1)强化指标生政策。指标生必须是初中一年级开始就在市教体局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或民办初中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或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正常转学,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的学生(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2019年我市将青州一中西校区、实验中学、青州二中3所高中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即去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情况)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学生逐个审核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中小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作为指标生录取的依据。
(2)综合录取。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实行组合录取,把综合素质作为一门学科,将其与其它学科分成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第二组合,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为第三组合。同一组合内各科成绩可以等值互换,组合之间是否等值互换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降低一个等级后参加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严禁以赋值、代码等形式录取。
(3)推荐录取。切实落实好推荐录取政策,进一步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青州一中西校区作为我市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特殊才能学生的录取和培养方案,明确招生类别、招生要求和培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备案。学校要根据报名考生的特殊才能制定针对性的测试方案进行专项测试,要避免考核方式单一化、简单化。推荐生的录取要根据考生特殊才能水平、中考成绩录取,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低于录取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录取标准。严禁组织文化课学科测试,严禁利用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政策“掐尖”招收综合学科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招收特殊才能学生的报名、测试、录取情况要存档备查,录取结果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确认。
(4)特长录取。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及特长考试等级,也实行组合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市教体局审批。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再按照其文化课成绩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不降低等级。
市教体局将加强对专业特长考试、录取的监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为纠正只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基础文化知识学习的现象,培养有丰富文化知识底蕴的“合格加特长”的初中毕业生,今年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继续设置文化课底线标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门学科中等级较低的两科各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不低于普通生录取标准。从今年招生起,凡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A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潍坊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潍坊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五)特殊考生政策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见附件4。市教体局对各类特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统一在潍坊中考平台上报。
从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回我市报考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学校进行特殊考生资格审核并通过潍坊中考平台一并上报。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由市教体局统一审核、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业务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报名和录取工作;职成教科负责“3+4”等职业类院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家庭教育与体卫艺科负责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政策制定和考试工作;市招生考试研究院负责信息技术考试及成绩上报工作;实验教学研究中心和市教研室负责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工作;市教研室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中考考试组织等工作。
(二)规范招考行为。严格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管理,实行学校负责校长签字、市教体局审核制度。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只毕业不升学考点、考场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推荐生、实验操作技能现场测试等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
(三)实行阳光招生。切实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加强和完善社区代表(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各类考生录取标准须经审核后方可实施,各学校的方案、标准及公示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殊考生资格审核、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五)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初中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印制“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
(六)制定应急预案。各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体局有关要求,针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梳理风险点,列出清单,编制评估报告,制定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评估报告和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市教体局备案。
(七)明确目标责任。市教体局与各高中逐一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模板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
以上政策由青州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9年青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3.2019年青州市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指导意见
4.2019年青州市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5.2019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2019青州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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