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信阳中招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11-5 7:51:33

2019信阳中招政策方案

近日,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2019年全市合计招录高中新生50610人,其中浉河区 3850人(含宋基实验中学 1300 人),平桥区4900人,罗山县4800人,光山县8200人,新县人2420人,商城县6600人,淮滨县5000人,潢川县4700人(含七实高 300 人),信阳高中1320人,信阳大别山高中1600人,市第三实验高中220人。从今年开始,起始年级不允许再出现大班额现象,全市将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9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按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招生计划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各县区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9〕24 号)文件精神,全面消除 66 人以上超大班额,56 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持续下降。从今年开始,起始年级不允许再出现大班额现象,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化解大班额要求,参照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见附件 2),科学分配本县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9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实行网络管理。信阳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统一阅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生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网上阅卷、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新生录取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要在省、市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县区的招生方案。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交纳报名及考务费 38 元(豫计收费〔2003〕966 号文件)。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9〕8 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由县区和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并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 3)严格执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 6 月 20 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严格甄别材料真伪,严防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汇总审核备案,并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志愿填报
     2019 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仍然统一实行平行志愿(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4)。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 6 月 13 日至6 月 18 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上填报升入学校的志愿。平台“志愿填报”栏预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个志愿填报端口。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志愿是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六、命题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命题以《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为依据,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 2018 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9 年 1 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
策”。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 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七、考试
    2019 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 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 70 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 30 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各县区务必于 6 月 30 日前将体育和理化生加试成绩按省定模版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报市教体局中招办。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八、网上评卷
     高质量的网上评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校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非毕业年级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同时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考生本人考试分数,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九、成绩发布及复核
     7 月 6 日,市中招办将合成后的中招成绩下发到所在县区中招办,由各县区中招办将中招成绩分别发放到辖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公布。对文化课成绩存有异议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于 7 月 7 日 —7 月 8 日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按要求汇总后报所在县区汇总,统一上报至市中招办复核,过期不逾受理。市中招办将在 7 月 9 日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文化课科目复核。复核试卷仅限于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只对成绩出现问题的考生反馈到考生所在县区中招办。7 月 10 日,全市统一公布中招成绩,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进行查询。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发档,招生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体局审核把关,市中招办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区中招办务于 7 月 5 日前将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中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3.分配生录取原则。分配生的录取必须在批次志愿录取时一次性招录完毕,并且只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个别学校完不成而剩余的分配生计划调剂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首先录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其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还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2 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4 日。
     第三批次:省教育厅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17 日。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拟安排如下: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信阳高级中学录取报有本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20—21 日。其他学校(含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22 日至 7 月25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月26 日至 7 月 29 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 7 月 30 日至 7 月 31 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 月 12 日到 6 月 18 日,各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 月 19 日,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每个批次实行三个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实行二个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应按市中招办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根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从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向考生发放全市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
    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 8 月 5 日进行,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 8 月 20 日之前全部结束。
    十一、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全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对因违反规定招生产生的学籍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将追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应责任,并缩减其招生计划。
    (二)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
     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 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分配生降分幅度应不低于 50 分。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中招政策性加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区要严格审查政策性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和志愿填报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 月 20 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汇总后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中招办留档备查,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标记。
   (四)切实加强省提前批宏志班和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 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对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让家长和考生充分了解填报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告之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级批次的录取,防止考生误填误报,造成招生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宏志班和提前批民办学校考生,各考区要审查考生和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同意报考申请和学校证明材料交考区中招办留存,并由考区中招办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凡未经县区申报和市级审核参加省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
    (五)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 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 40 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 5 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力。免试力学生英语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力学生英语力成绩=英语力部分总分×(非力部分得分÷非力部分总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协议、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责。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照顾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区要认真制订并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 年),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要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中招考试考场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还未达到条件的县区,抓紧时间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尽快给予解决,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保密、监考、扫描、评卷、巡考等考务组织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可参照高考规定执行。
    各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的全程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现象,或者直接参与**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的通知》(教监〔2017〕262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县区在要 2019 年 6 月 20 日前全面开展一次中招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要严格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和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分数;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19 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毕业学校备查。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其它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省市县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借读名义招收全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是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处理。
     三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 号)文件要求,不能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开通多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都能理解中招工作,支持中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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