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钦州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6-10 20:08:08
2020钦州中考政策方案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中马产业园区社会服务局,市电教仪器站,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我局制定的《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批准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0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25号)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决策部署,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健康第一”和“公平第一”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与考试内容
1. 考试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考随清,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其中,2020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文化科目考试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时间,安排在7月24日、25日、26日3天内完成。地理、生物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23日进行。
2.考试科目。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
3.考试内容。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参照本地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教材。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测试的方式,英语要坚持进行听力测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可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以及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对象
除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对象为2020年八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外,其余考试科目考试对象均为2020年九年级毕业学期学生(即初中毕业生,含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下同)。
(四)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地理和生物 (地生) (同堂分卷) |
7月23日 |
10∶00—12∶00 |
语 文 |
7月24日 |
9∶00—11∶30 |
物 理 |
7月24日 |
15∶00—16∶30 |
数 学 |
7月25日 |
9∶00—11∶00 |
化 学 |
7月25日 |
15∶00—16∶30 |
英语 |
7月26日 |
9∶00—11∶00 (含听力测试)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政史) (同堂分卷) |
7月26日 |
15∶00—17∶00 |
(五)考试科目赋分与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1.考试科目赋分。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同堂分卷)、地理和生物120分(地理、生物各60分,同堂分卷)。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统一安排在6月进行评定,可以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为通过(P)和不通过(F)两个等次。
2.学科成绩与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呈现方式。
(1)书面测试科目成绩按100分制数量记录转换成等级的方式进行计算和呈现(即先进行量化得分记录,再进行等级转换)。
(2)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A+、A、B+、B、C+、C、D、E八等,各等级所占比例为: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确定各等级比例为A+、A、B+、B、C+、C、D、E=0.5∶1.0∶2.0∶2.5∶2.0∶1.5∶0.3∶0.2。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与呈现:考试总成绩由书面测试数量记录成绩之和组成。“地生”考试成绩按赋分120分满分的50%即60分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2020年九年级学生(即初三毕业生)“地生”成绩为2019年八年级时已考试的“地生”科目成绩,因此,2020年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人总成绩数量记录满分总分为740分。考生考试数量记录总成绩按数量记录与等级转换同时呈现的方式呈现。
成绩数量记录总成绩转化为等级分为A+、A、B+、B、C+、C、D、E八等。根据初中毕业水平要求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实际需要,按九年级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确定各等级比例为A+、A、B+、B、C+、C、D、E=0.5∶1.0∶2.0∶2.5∶2.0∶1.5∶0.3∶0.2。
(六)评卷和质量分析
书面测试学科评卷、质量分析按《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七)考生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报名对象。
除“地生”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报名对象为2020年八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外,其余各科考试报名对象均为2020年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钦州市户籍、市外学校就读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转学未参加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考生,可与八年级考生一起参加地理和生物科考试,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3.报名收费。
考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确有经济困难的考生,由个人自愿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减免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按学校直接隶属关系,由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局审定批准,报名费可予减免;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予以全免。
4.考试。
由学生所在毕业学校组织报名考试,我市户口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户籍地一所初中学校报名考试。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在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在送教上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八)组织与管理
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科学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1.成立机构,落实组织领导工作。
(1)市教育局组织成立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领导、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市教育局相关科室主要领导及市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市电教仪器站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思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罗福勇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田茂群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波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卢红青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世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苏 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王有幸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叶 飞 灵山县教育局局长
陈桂军 浦北县教育局局长
黄 建 钦南区教育局局长
谢旭初 钦北区教育局局长
韦东文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长
翁丽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宋廷南 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黄超建 市教科所所长
黄本芸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黄昭华 市教育局财务和基本建设科副科长
刘春华 市电教仪器站副站长
梁兰军 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科负责人
许荣德 市教育局系统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业务协调与具体组织管理的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红青兼任,成员由翁丽明、黄超建、宋廷南、刘春华、梁兰军、许荣德及基础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成立监督组。成立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纪律监督组,负责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评卷监督等工作。成员由市教育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安排人员担任。
(3)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组织落实工作。成员由市教育局和市保密局安排人员组成。
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成立相应机构,确保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管理到位。
2.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1)市教育局按以下设置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本方案的制订并指导各县区制订好落实方案。
②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考生报名、学科笔试试卷提取分发保管、保密、考务组织、考试成绩登记管理等相关工作。市招生考试院按以上职责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化方案文件的制订、公布与组织实施工作。
制订报名、学科笔试考试办法,按考试对象分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组织考生报名,按升学考试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普通高中招生的需要编制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库。
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办法,并收集、处理各职能部门的经费预算方案,统筹好经费使用。
以安全、高效为准则,做好试卷的提取、运输、保管、分发工作。
系统、严密地组织考务工作,以良好的考风考纪组织完成考生的学科书面测试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考生考试成绩的登记程序和考试成绩的呈现与公布规定,组织落实好考生成绩的登记及成绩等级的转换工作,做好考生成绩保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前泄露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建立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交付市普通中学招生办公室,分学校形成考生成绩表和考生个人成绩单发放给考生所在学校和考生本人。
6月底前,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考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防疫工作,认真研判7月下旬疫情情况,制定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等场所的防疫措施,配足防控物资。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考点应配备充足防控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的要求做好笔试科目答题卡扫描、评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等相关工作。市教科所按以上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习考试说明工作,组织成立评卷工作机构,实施评卷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议纪要精神,组织命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Ⅱ卷。
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防疫工作,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做好对命题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应配备充足防控物资。
④市教育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纪律与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对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⑤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过程中的相关协调与服务保障工作。
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县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按职责分级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工作。
⑦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科负责处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整个过程的的安稳工作。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时间要求,做好本部门职责内各项工作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必须于5月29日前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市招生考试院统筹。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辖区学校的考查办法,市教育局制定市直学校的考查办法,在6月30日前完成考查工作,考查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考试成绩进行登录。
(3)各县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设置成立本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组织与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等场所的防疫措施,配足防控物资。
①制订本县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②制订本县区考点设置方案,科学规划考点设置,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批。
③组织落实本县区考生报名、考场设置、试卷领取与分发、考务与保密工作。
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宣传工作。
⑤协调公安、供电、交通管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为本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与保障。
(4)各初中学校按市及所属县区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与管理要求,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实施机构,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
①向考生及考生家长宣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与规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观,动员鼓励学生参加考试。
②组织落实本校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参加考试工作。
③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考试报名费进行审核和实施减免。
④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发放给考生本人。
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对考生学科毕业水平作出评定。组织学科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要求的学生进行补考。
⑥考点学校全面负责落实好考生的服务工作,为实施考试提供安全保障。
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考场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
3.加强考试成绩管理,确保考生考试成绩的合法利用。考生考试成绩主要用于对考生学业水平评定和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同时用于市、县区两级教育科研部门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水平作出分析,指导各初中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考生毕业水平评价上,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列为考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上,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列为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的录取依据。
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的有关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信息,不得泄漏和公布考生笔试原始分数成绩。任何机构不得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初中学校进行排队。
4.认真做好考生补考工作。对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要求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补考。补考的难度、实验技能考试的要求可根据本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实际情况适度降低,使参加补考的学生补考成绩基本上达到毕业水平。补考成绩一律用P、E呈现。达到毕业成绩水平评定要求,记作“P”,达不到要求记作“E”。
5.认真做好考试期间安全预案与应急处置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切实按照国家与自治区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与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订完善考试期间保密与安全工作方案,保证考试安全,及时处置应急事件。
6.严肃考风考纪。市与县区、县区与学校层层签订考风考纪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严防考风考纪问题的出现。各初中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班级专题活动、板报、墙报、印发宣传学习资料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诚信考试,拒绝**。
附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减免申请表
钦教发〔2020〕14号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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