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许昌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7-4 6:58:04

2020许昌中考政策方案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普 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J 201号)精神,现就 做好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相关文件,发挥中考综合改革试点市的引领作用,积极推 进以“中考科目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实施+高中学校录取方式改 革”为主要内容的考录模式综合改革。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高 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 学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 考录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仍然采用全省 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育局和县(市、区) 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 中录取,各高中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 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1. 招生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 报名办法及时间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由市教育局和县(市、区) 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或临时户口簿、 有关学籍证明、可以加分的证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审核后通过 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 “省中招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往届毕业生持学历证 书和户口簿到原毕业学校报名,由原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凡无学籍的学生一律按往届生报考。许昌市区报名坚持以户籍 所在地为主的原则,无常住户口、无就读学校学籍的借读生,


原则上回原籍报名。凡户口不在许昌市区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 在市区初中完成义务教育,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学生,允许 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在高中录取时与本地考生一视同仁。许昌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普通高中招 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随魏都区和市直初中一并进行。 各县(市)、建安区的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由 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我市中招考试预报名工作已于5月份结束,补报时间为6 月20日621日。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核查 报名信息,有漏报或外出务工返乡报名的,要在规定的补报时 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今年市区(不含建安区)的社会考生和返 城考生报名点安排在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九中校区。

3. 报名费用

今年中招考试收费仍执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 计收费[2003] 966号),标准为: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生每 科4元。今年初二考生交费18元,初三考生交费46元。

二)志愿

1. 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六个批次。

提前批有三个批次,每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第一批为面向 全省招生的航空实验班;第二批为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 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第三 批为许昌高中面向县(市)和建安区招收的实验班及面向全市 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国际班,许昌市三高面向全市招收的 艺术体育特长班,许昌实验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

班。

普通批有三个批次,每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第一批次为省 级示范性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性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 高中、综合高中。

批次名称

' 招生学校及类型

志愿

数量

备注

提前批次第一批

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实验班

1

提前批次第二批

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实验班、 1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 中学。

1

1提前批次第三批

许昌高中面向县(市)和建安区招收的. 1实验班及面向全市招收的体育艺术特 长班和国际班,许昌市三髙面向全市招 '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班,许昌实验中学面' 向市区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班。

1

普通批次第一批

省级示范性高中

1

市区学校为许昌高中

普通批次第二批

市级示范性高中 '

1

市区学校为实验中 学、二高、三高。

普通批次第三批

一般高中、综合髙中

1

市区学校为五高、八 中、东城高中、宇华 实验学校。

2. 志愿填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实行考前填报普通高中志


愿。考生可填报所有批次学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某 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只愿上中职或中专的考生也可不填报普 通高中志愿。

考生登陆“省中招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全市统一填报普 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一6月26日,填报时间 结束后将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志愿和更改志愿。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 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指导考 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 要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家庭经 济状况,慎重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要 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 人意愿填报志愿,更不允许代**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 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学校统一打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中 招生考试志愿表》和《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 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盖章,报主管教 育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初中学校要在规 定时间完成本单位所有考生的志愿填报及校对确认工作。

三)考试与阅卷工作

1.考试时间

2020 年 7 月 14-17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命题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直

备注

714

下午

15: 00-15:45

45分钟

美术

10

16:15 - 17: 00

45分钟

音乐

10

715

上午

8: 30-10: 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 10-12: 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 00-16: 00

60分钟

物理

70

16: 40-17: 30

50分钟

化学

50

716

上午

8: 30-10: 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 00-16: 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

717

上午

9: 00-9: 50

50分钟

生物

50

仅限许昌、濮阳、济源三市考试, 各地自主确定成绩使用办法

10: 30-11:20

50分钟

地理

50

今年我市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 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美术、音乐,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 生物、地理。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 (教基〔2019] 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 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 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 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 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 2019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0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 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英语听力、音乐听辨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 备相关设备。

2)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 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 暂停我市2020年中招体育考试和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3. 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

考试是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合理设置考点。许昌市区 考点设置,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设单独考点与设综合考点相结 ,所有考点均为标准化考点,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 合理设置考点。各考区、考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 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把防止利用 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严防舞 弊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中招考试期间,省教育厅、 市教育局将派巡视员前往各考区、考点巡视。各县(市、区) 教育部门也要派出巡视人员巡视到各考点、考场。

按省教育厅要求,中招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我 市中招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基础 教研室和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今年我市仍然 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相关部门要选拔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 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搞好阅卷培训,提高阅卷质量。

四)录取

1. 录取方式和时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在“省 中招平台”进行,全面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是:省提前批8月2日航空实验班 录取,8月3-4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 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8月5日-6日市提前批录取;全市 普通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7日820日。我市的录取时间原 则上全市同步,分批进行。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按照普职招生 比例6: 4的要求,划定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市、区)务必于7月底前,将本地 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 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2. 录取顺序

1)省提前批


首先进行航空实验班录取,其次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 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录取,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 )市提前批

省提前批录取结束后,进行许昌高中面向县(市)、建安 区招收的实验班及面向全市招收的体音美特长班和国际班、许 昌市三高面向全市招收的艺术特长班、许昌实验中学面向市区 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班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批复文件 执行。

(3 )普通批次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 分配生。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 招生、分配生。报有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参加此批次录取时分 数线提高10分。第三批次:一般高中录取。报有第一或第二批 次志愿的学生参加此批次录取时分数线提高20分。

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普通批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 第三批次顺序录取,录取结果统一发布。各高中要在3天时间 内完成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4 )补录

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 取的考生,可在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 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 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 能参加征集志愿。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 取结果。

各县(市、区)高中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 部门根据“省中招平台”的录取要求确定,参照市教育局录取时 间和办法同步进行。

3.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成绩 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市录 取采用设置综合素质评价参考门槛(见附件2),中考成绩为主 要依据的录取方案。

4. 分配生政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使薄弱初中 享受更大的政策扶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市区普通高中 招生计划分配生仍然按照50%的比例。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 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分配生降50 分录取。享受降分录取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 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对享受分配生待 遇的学生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确保分配生资格 准确无误。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 区)教体局依据本地实际和全省普通高中录取系统的要求确定,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分配生比例。

5. 新生注册

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 生手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 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各普通 高中的学籍数据,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中招 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转换生成。因此,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 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 册的考生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不再享 有高中学籍。到非录取学校报到的不能取得该校高中学籍,各 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未被本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私自接收的 非本校录取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相关政策

一) 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 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 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 量。

二) 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今年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 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 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 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 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 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 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 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

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 J 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 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 中的,照顾10分。

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 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 J 69号)精神,派驻 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 的可照顾10分。

5. 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 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

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 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 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 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 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 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 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 2005〕16号),持有驻外 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 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 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

202013号),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 卫生工作者,2020年,其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 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各县(市、区)不得自行 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市、区)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 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 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 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 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 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 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 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 传省中招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 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 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 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 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 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 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 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 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 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 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 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 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 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五) 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 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 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 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 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 天无异议,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 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 分X (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 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深入开展普通高中 招生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从制 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 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 导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有关科(股)长和各 高中初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 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1.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 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 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 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市、 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考生应填写《2020年 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 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 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


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 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 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 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 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各县(市、区)、各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 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招生、跨区 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 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 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 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 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教育厅 备案。

3. 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中发〔2019〕26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省辖市 招生。确需跨省辖市招生的,须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 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 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并报请省教育厅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

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 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 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 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 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规范志愿填报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 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 10号)要 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 愿填写志愿。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必须发到每个 学生和家长手中,由学生和家长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打 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和《2020年河南 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志愿表》后,由学生和家长分别签 字,不得由他人代签,也不得由学生代替家长签字,确保填报 的志愿是学生和家长的真实意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 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如发现有违规代报志愿现象,市教 育局将严肃查处。

5.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 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 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 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 助学费等。

6. 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要健全诚信 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凡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 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对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 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再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 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要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方案、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 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要及时处理。

7. 合理安排高中招生计划。2018年起,我市普通高中招 生计划将依据高中学校办学规模、招生年度前两年高中学校完 成招生计划情况和高中生毕业率,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完 成度连续两年达不到80%和应届高中生毕业率连续两年达不到 80%的学校,招生计划将适度缩减,缩减的招生计划将调配给招 生计划完成情况好和高中生毕业率高的学校。今年招生后凡出 现超大班额或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的高中学校,明年将通报并 减少招生计划。

(三)重视宣传指导,实施“阳光招生"

各县(市、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 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 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中要 切实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业 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 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 的透明度,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 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招生的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普通高中的招 生政策,正确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 的理解和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普通高中发布招 生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 诈考生。要严格执行发布信息审核制度,各县(市、区)教体 局要切实承担起对所属各普通高中所发布信息的监督职责,各 普通高中发布的招生信息要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 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的招生信息,存 在违规失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许昌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2. 许昌市2020年中招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参考门槛

3. 许昌市2020年中招民办高中收费标准

4. 许昌市2020年中招普通高中国际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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