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巴彦淖尔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7-4 18:41:20

2020巴彦淖尔中考政策方案
巴彦淖尔市2020年初中(含蒙语授课)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内教发〔2018〕40号)精神,根据《巴彦淖尔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意见(试行)》(巴教通字〔2019〕106号),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促进教育公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考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原则。

(二)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普高职高协调发展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报名工作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工作

1.报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中考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2020〕16号)要求进行(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同时参加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3.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未参加2019年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0年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核“中考报名信息库”中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对于违规办理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考生,考试前查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

五、考试评价及方法

(一)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蒙古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体育、理化实验操作以及美术、音乐。蒙语授课考生加试汉语文。八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成绩将按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2.考试形式

(1)语文(蒙古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汉语文、八年级生物及地理实行纸笔考试(闭卷);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2)2020年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受疫情影响暂停实施,相应成绩各按满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3)音乐、美术由初中学校组织,以随堂测试的方式完成。测试成绩由旗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4)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体育等各类特长生术科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试时间安排在文化课考试后进行,测试结果于8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6)足球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组织实施,录取办法和录取程序按照《巴彦淖尔市中小学足球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3.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期

星期

时间

科目

7月22日

星期三

上午09:00—11:30

语文、蒙古语文

下午15:00—16:30

文科综合、蒙授文综

7月23日

星期四

上午09:00—11:00

数学、蒙授数学

下午15:00—16:30

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7月24日

星期五

上午09:00—11:00

英语(含听力测试),日语(无听力)

下午15:00—16:30

汉语文

生物、地理,蒙授生物、地理(八年级)

4.学业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1)八年级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考试时长

卷面总分

折合分值

生物、地理

90分钟

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

60分

(2)初中毕业生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科目

考试时长

卷面分值

语文、蒙古语文

150分钟

120分

数学、蒙授数学

120分钟

120分

外语

120分钟(听力15分钟)

英语120分(听力20分)

日语120分(不考听力)

汉语文

90分钟

100分

文科综合

蒙授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

90分钟

100分

(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

理科综合

蒙授理综(物理、化学)

90分钟

100分

(物理60分,化学40分)

生物、地理

蒙授生物、地理

90分钟

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折算为60分计入总分

体育测试


30分

理化实验操作


20分

综合素质评价(汉授)


20分

合计


690分(蒙授77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

汉语授课的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蒙语授课的初中学生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

根据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整合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与创新”5个维度进行评价。

2.评价方法

以“巴彦淖尔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为载体,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对学生上学期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初三第二学期不评价),每次评价都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

3.评价结果

(1)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自动将每班所有学生“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降序排列,按比例转化为等第成绩,即“优秀”50%、“良好”30%、“合格”15-20%、“待提高”不超过5%,严格控制“待提高”等级,除有严重违纪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待提高”等级。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依据学生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认定,相关材料需经原就读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

(3)初中阶段从外地转入我市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满五次的,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其现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认定其毕业等第成绩。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考务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工作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提高评卷质量和效率。

2.成绩通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通过中考服务平台统一向考生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向考生公布。

3.试卷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申请方式详见中考服务平台),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质和电子试卷。

六、成绩呈现

(一)蒙语授课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实际分数呈现,信息技术、音乐、美术采用“合格”或“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汉语授课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分为A+(15%)、A(15%)、B+(20%)、B(20%)、C+(15%)、C(10%)、D(5%)共七个等级,0分不计等级;综合素质评价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提高)四个等级呈现;信息技术、音乐、美术采用“合格”或“不合格”方式呈现。

(三)初中八年级生物及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以60%折算计入2021年度中考总成绩,信息技术考试以实际得分计入2021年中考总成绩。

七、招生录取

(一)蒙语授课普通高中招生依据蒙古语文、数学、汉语文、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及地理、体育测试、理化实验操作实际分数录取。

(二)汉语授课普通高中招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及地理、体育测试、理化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实际分数录取。其中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成绩A、B、C、D分别按照20分、15分、12分、1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三)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巴彦淖尔市学籍或巴彦淖尔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区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四)中考政策加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便利条件,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网报志愿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八、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确保关键环节工作安全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招办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态势,严格规范执行考务工作,落实报名、试卷保管、分发、施考、阅卷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提早制定中考各工作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标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1.做好人员筛查,落实防控设施。各旗县区要对本行政区域报名考生、拟设考点、拟使用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等进行整体摸排,准确掌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近期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要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要申报考前14天本人健康状况、体温情况和是否有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情况。每考点均应配备专职救护防疫人员,一次性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设备。试卷分发、出库、入库等环节要通过紫外线杀菌灯进行消毒杀菌。

2.严格考场考试管理。科学设置考场,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适当增加考点考场数量,每天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各考点在每科开考前要组织考生和工作人员有序进入考点,进行逐一核查和体温测试。发现工作人员发热要阻止其进入考点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隔离处理;发现考生发热要立即启用备用考场,考试结束后进行隔离处理。

3.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和灾害天气,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招办要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和应对灾害天气预案准备,组织考务人员开展灾害天气应急演练,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审慎研究制定音体美特长生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测试前,各地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测试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二)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初中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印制“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家长,并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

(三)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课时,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四)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市教育局将对所有在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未参加中考报名的原因进行核对,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五)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旗县区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六)各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容量,严禁超计划招生。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七)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即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不准避开市教育局自行组织招生;不准招收外省市、外盟市考生(普通高中不允许招收外省市、外盟市考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对外省市,外盟市招生);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

(八)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7917600 7917574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巴彦淖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0年普通高中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项目及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3.2020年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4.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5.2020年巴彦淖尔市优秀足球特长生升学“直通车”报名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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