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于都中考政策方案解读

更新时间:2021-5-2 9:37:24

2021于都中考政策方案解读

   一、2021年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一些变化

        1.从2021年开始,全省将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60分,总分845分。(2020年中考总分810分)

     (2)信息技术成绩2021年-2023年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从2024年开始纳入录取计分科目,以分数(15分)呈现。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随学随考随清原则,初二学考地理、生物科目与初三学考科目同步安排。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未在初二举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已经进入初三的学生,推迟到今年上半年与其它科目一并举行。

       2.师范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2020年为总分的65%)
       3.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4.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将录取数据上传至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问题
      5.2021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8717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县局文件为准)。其中:
      于都中学:2300人   于都二中:2000人
      于都三中:800人    实验中学:900人
      于都五中:1000人   于都新长征中学:1100人
      于都六中:317人    于都七中:250人
      梓山中学:50人
  
       6. 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招生录取,继续按照《于都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于教科体字[2020]53号)执行。录取原则:
     (1)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学生。

     (2)各高中学校一律按照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

     (3)各高中学校一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如最后一名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再按物理和化学两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4)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县内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

    (5)各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违规招收的线下考生,不予审批录取。

    (6)各高中学校一律凭县招考办下发的《录取名单》进行集中报到、登记注册。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定位报到。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问题
       7.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未在江西省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严禁跨省招生)
       8.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特别提醒:今年起,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各校要广泛做好宣传,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想回县就读高中的,必须动员其回来报考。
       9.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10.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11.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四、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考问题
      12.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学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13.外省、外地市务工人员子女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学考,其户口所在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五、均衡招生问题
      14.均衡资格认定。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不能在就读学校享受均衡资格。

      15.外地学生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按规定正常办理了转学的,允许在转入学校报名,并享受该校的均衡资格。

      16.县在均衡招生录取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考生均衡志愿填报必须规范、有效;
    (2)学校对考生均衡招生资格审查结论必须为“合格”。如果学校对考生的均衡资格结论为“不合格”(或“空白”),即使考生均衡志愿填报有效,计算机也无法检索录取。(各校必须对每个考生的均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张榜公布。均衡资格最终审查结论以网报系统上填报的为准。)

       六、招生录取顺序问题
      17.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上按照“师范定向——市直中学提前批——重点高中统招(均衡)——重点高中特长生——一般高中统招——一般高中特长生”的顺序进行。“高中类”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中职类”录取。

      18.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批次不再重复录取。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问题

      19.“提前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1)赣州市直中学特色班面向全市(不含中心城区)招生计划列入“提前批次”录取。(详见《赣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报考“提前批次”学校的县(市、区)考生,应同时填报本县(市、区)的重点高中。未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

       20.“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1)于都中学、于都二中列入“重点高中”志愿栏填报。每个考生只能在这两所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

     (2)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填报的“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必须与其填报的“重点高中统招第一志愿”相一致。

       例如:某考生重点高中统招第一志愿填报的是“于都二中”,则其填报的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也必须是“于都二中”。否则,其所填报的均衡志愿无效。

     (3)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生录取,按考生网上填报的有效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将从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但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21.“一般高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1)除于都中学和于都二中外,其他高中学校列入“一般高中”志愿填报。

     (2)一般高中志愿设3个平行志愿。

     (3)对于“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含开学报到后的空额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可由学校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尚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中自主招生。

       2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1)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可以不报名参加学考。

     (2)报考中职类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高中类学校。

       23.网报志愿是考生录取的唯一依据。学考志愿属考生个人意愿,应由考生个人自主填报,任何学校或单位均无权干涉或影响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当(漏报、错报、未报、无效志愿等)或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学校必须加大考生志愿填报的培训力度,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此外,还要特别提醒考生:报考类别和志愿最终以考生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上填报的为准,填写在《报名信息表》和《志愿草表》等纸质材料上的志愿不作为录取依据。

       24.切实加强网报密码管理。各校要反复提醒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志愿填报密码,以免他人修改志愿,影响录取结果。密码泄露造成志愿被他人篡改,后果由考生负责。坚决杜绝考生志愿集体篡改事件的发生。

       八、师范定向问题

       25.招生计划:2021年师范定向计划招生170人。五年制大专小学专业教师135人(其中:单列男性教师54人)、幼儿园专业教师30人(其中:单列男性教师6人)、特殊教育专业教师5人。

       26.培养院校

        小学和幼儿园专业教师培养院校: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培养院校:豫章师范学院

        27.报考条件
      (1)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2)必须是于都县户籍的生源(户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3)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可报考师范定向类。

     (4)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或高、中职类志愿。但高中类或中职类考生填报的师范定向志愿为无效志愿。

       28.录取规则

     (1)师范定向录取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后一名总分相同者,按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再按物理和化学两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师范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对未完成的单列计划,在本专业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3)已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师范定向的考生,如自愿放弃师范定向录取,考生和家长必须及时向县招考办提交放弃录取申请,但县招考办原则上不再安排其普通高中的录取,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就读学校。

     (4)师范定向类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其网上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的录取。

        九、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考报考问题

       29.初二年级开始地理、生物学考,其成绩要在初三时合并成升学总分。因此,身份证号、姓名成了成绩维护的关键,必须确保准确,否则无法并库。

       30.学考报名开始后,杜绝学生改名、改关键信息等行为,要确保学考信息与学籍系统信息一致。若发现考生户口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报名时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进行报名和数据采集,待办理高中或职高学籍后,再提出更改申请。

       31.初三年级休学、转学以及外省外市回县报考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考补考。正常初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地理、生物学考,不报考者以零分处理。

       十、严格报名收费问题

       32.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除此之外,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多收一分钱。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搭车收费。违者,直接问责校长,先免后查。

       十一、招生政策宣传问题

        33.吃透上级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主要有:《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于都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解读》等。

       34.各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宣传栏,报名期间设置咨询台。同时,要开好“三个会议”:班主任学习培训会、学生报名布置会、家长招生宣传动员会,全方位宣传省、市、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一个班主任、每一个学生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清楚明白。

       35.《于都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解读》要在每个班级张贴。《初中学考网上志愿填报“十个须知”》和《初中学考网上志愿填报草表》要印发到全体班主任和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

       36.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学校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严禁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干涉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包办代**生填报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学考的权利,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退回招收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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