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柳州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6-13 9:47:16
2021柳州中考政策方案
柳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18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1〕243号)和《关于印发〈柳州市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柳教基〔2020〕7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1)2021年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物理实验)、化学(含化学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0个科目。2022年生物实验纳入考试,届时将具体制定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办法。
(2)2021年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2.考试内容。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我市各学科所使用的教材及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3.考试时间。
(1)九年级笔试的考试科目、形式、赋分、时间及有关说明如下表:
科目 |
形式 |
赋分 |
考试时间 |
说明 |
语文 |
闭卷笔试 |
120 |
6月24日 9:00—11:30 |
|
物理 |
闭卷笔试 |
100 |
6月24日 15:00—16:3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数学 |
闭卷笔试 |
120 |
6月25日9:00—11:0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闭卷笔试 |
120 |
6月25日 15:00—17:00 |
其中道德与法治占60分,历史占60分 |
英语 |
闭卷笔试 |
120 |
6月26日 9:00—11:00 |
听力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9:00—9:20);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化学 |
闭卷笔试 |
100 |
6月26日 15:00—16:30 |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
除英语外的各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英语科8:35考生开始进场,8:5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10:00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八年级笔试的考试科目、形式、赋分、时间及有关说明如下表:
科目 |
形式 |
赋分 |
考试时间 |
说明 |
地理、生物 |
闭卷笔试 |
120 |
6月27日9:00—11:00 |
其中地理占60分, 生物占60分 |
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3)体育与健康学科5月底前全部完成测试工作。考跑、跳、投三项,每项占20分,满分按60分计入升学总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5月底前全部完成,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试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021年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考试的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二)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9科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采取“同堂分卷闭卷”模式进行。
2.体育与健康科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
3.音乐、美术科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终结性考查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物理实验、化学实验采取技能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
5.信息技术采取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
1.用100分制记原始分。2021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2021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各60分,考后将两科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2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2.202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的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1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未在柳州市参加过2020年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可参加2021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原始总分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1年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2019年已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取得成绩,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经申请,可以将2019年地理、生物科考试成绩按1/2(即满分60分)计入2021年总分(得数取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从外地转学到我市的九年级应届考生,如已在原就读地参加过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经申请,可以将原就读地的地理、生物科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的比例计入总分(须提供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必须注明考试的原始分成绩及满分值)。从外地转学到我市的九年级考生也可选择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以在我市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再采用原就读地成绩。
3.用等级制呈现考试结果。各学科考试成绩及升学总成绩均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合格标准依据相应学科的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以上各等级的比例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确定。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柳州市户籍或柳州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历届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八年级在校学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②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八年级在校学生只能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且不能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在市区参加考试的,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在柳州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暂行办法》(柳政办〔2016〕82号)政策执行。外来人员在考前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与市区户籍考生一样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①外来人员在柳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实际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市区户籍,或在我市城区取得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含1年)。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借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考。在市区借考的,可在我市市区报读中职学校和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及指导性计划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招生录取。
(5)在我市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来人员,在中考前户籍迁入我市市区的,享受市区户籍考生待遇。
2.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应交验材料等,由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另文发布和明确。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的文件(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公布执行。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扶贫办的认定为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核上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六)考试加分
在中考招生录取中实行考生加分照顾政策,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支援湖北省医疗队队员子女,符合规定的残疾军人、军人子女、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相关优待政策,在中考招生录取时可加5分、10分、20分、30分不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各初中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所有获得加分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中考加分手续的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命题要求
1.提高命题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不得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在全面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上,注重考察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单纯记忆类、机械训练类试题,杜绝偏题、怪题。考试内容、考试题型原则上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数学、物理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
2.加强命题培训。依据制度,严格命题人员遴选。命题人员以学科教研员和初、高中教师为主,可以吸收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员。实行命题、审题分开制度,每个学科命题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至少2名试题审核人员)。
3.严格保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密、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考试命题和审题人员的综合审查,命题和审题人员从进入工作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坚持实行完全隔离。命题和审题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安全措施,试卷要交由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刷,安排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运送期间的保密工作。命题与审题人员与市教育局签订保密协议书,对参与命题和审题的教师建立保密诚信档案。一旦发现参与命题和审题教师泄密,记录在保密诚信档案,取消其参与命题、审题和教育系统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纪考风,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八)评卷和质量分析
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各学科评卷及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工作。评卷教师必须是在职的相应学科的骨干教师,凡有学生参加统一考试的学校应尽可能抽调教师参加评卷。要组织评卷教师学习评分细则,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平和公正。要加强对语文科及各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作文阅卷要严格落实三人制度。要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评卷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统计考试成绩,进行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
(九)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毕业的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仍按原有方式执行(具体办法详见《柳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四、毕业资格的认定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
未能达到以上毕业合格条件的学生,以及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学生(需出具外地中考报考证明并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由学校评定学生的毕业成绩。各县(区)和各初中学校要建立中考参考激励机制,把初三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注重做好对初三毕业班留守学生毕业升学的引导、指导工作。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中考参考率不得低于97%,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段学校招生任务。
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一)目标任务
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任务为普通高中招生不少于25000人,中职全日制招生不少于11050人,非全日制招生不少于2500人。市教育局将结合我市实际,下达2021年各县(区)及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送生任务下达到所辖各学校。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完成招送生任务,以及普职比、学生巩固率、参考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初三毕业生升学率低、未完成招送生任务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束一周内,市招生考试院及各县将录取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1.招生原则。普通高中的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纳入中考总成绩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中考总成绩为C等及以上,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为合格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定向推荐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双向选择。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指令性计划的招生指标(除保送生、特长生外),实行网上招生录取。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考生被所报名的学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市招生考试院、县教育行政部门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3.科学排序。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成绩及总成绩按照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总成绩等级高者,录取投档时排位在前。总成绩等级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高等级数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各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时排位越靠前;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上述方法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每学科各等级占市区考生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各等级的划分比例,以及学校分批录取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4.推进改革。
一是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具体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制定。
二是继续实行保送生政策。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10个名额录取保送生。确认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按规定须完成初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取得初中毕业证。
三是继续实行特长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20个名额,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含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8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20个名额外)。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单独实施。各市属高中于6月5日前将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
四是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柳高(高新校区)、铁一中(城站校区)、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含五县)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
5.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学校自行制定录取的补充条件,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数量。各市属高中于6月5日前将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6.民族班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1〕243号),2021年全市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共893人。市县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纳入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招生应向边远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以及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纳入我市中考招生工作。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人数详见附件4,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招生计划待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下达后分配,将面向我市五县招收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
7.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要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县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各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确有必要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批。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三)中职学校招送生工作
1.明确中职招送生工作的责任主体。
市教育局另行制定下达2021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送生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为中职招送生工作责任主体。为确保完成任务,各中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招生宣传。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市教育局下达给各县(区)的送生任务数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并于6月5日前将辖区初中学校的送生任务及生源信息汇总报送市教育局。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送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教师负责招生工作,根据各校历年生源地结构分布,深入柳州周边各地,深入到乡镇基层,进一步挖掘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218号)要求,按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招送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送生行为,杜绝招送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统计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计工作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和《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8月至11月期间严格执行招送生月报制度。此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以对初中毕业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中考结束一周内,指导督促各初中学校收集汇总学生升学意向,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束一周内,将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相关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
(四)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各县要努力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落实初中学校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生源的责任,因地制宜开展职业渗透,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从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自愿转入的学生,引导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标课程的同时,接受职业教育渗透。要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原则,在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五)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
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贯通办学、城乡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象进行招生。凡未经市招生考试院、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录取的考生,均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今后影响学生考试、升学、就业的责任,由招生学校承担。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五个统一”,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本县(区)、学校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5月底前,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考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条件保障
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防疫工作,认真研判6月下旬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对考试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障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做好入闱人员健康管理及闱区内环境清理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严肃考试纪律,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强招考宣传,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各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
(四)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
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五个严禁”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督导结果通告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有关人员要责令整改和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暂停学校办学。
附件:1.柳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柳州市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申报条件
3.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普通
高中民族班2021年在柳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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