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垣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7-24 7:07:42
2021长垣中考政策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长垣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体局党委领导下,由基础教育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毕业生16716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8000人,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8716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考录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职业中专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的办法,一次考试,分别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
2.我市两所职业院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同时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将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职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纳入年度招生范围,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保存档案资料,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这两所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全部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学生按学生总数15%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均每生每年2000元。
3.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要按不低于初中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动员和引导考生选报我市职业院校,实现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目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在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时,对升入职业院校的学生与升入普通的高中学生同等对待。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长垣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全市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比例为:A等30%、B等40%、C等29-30%、D等不超过1%。
(三)报名
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采集本校考生信息。考生通过省中招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和志愿填报。即可以选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报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可以兼报。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需要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初审通过后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各初中学校所报照顾对象要在本校予以公示,并于6月10日—6月11日持《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材料到市教体局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3)。
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生38元。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
(1)志愿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作为提前批志愿。长垣市设置两批志愿。
(2)招生学校
河南省提前批志愿学校:面向全省招收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等学校。
长垣市第一批志愿学校:长垣市第一中学、长垣市第十中学、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市驼人新城高级中学。
长垣市第二批志愿学校:长垣银河学校、长垣市凯杰高级中学、长垣市东英学校、长垣市高章士学校。
(3)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河南省提前批和长垣市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学校。市内每批次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河南宏力学校、长垣银河学校、长垣市凯杰高级中学、长垣市驼人新城高级中学、长垣市东英学校、长垣市高章士学校属民办学校,如被录取,考生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考生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21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存档备案。
2.普通中专志愿
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计划的考生,凡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电话:8810127;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8872228)。
3.职业类志愿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按照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填报志愿。
(五)考试与命题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学科纳入许昌市、濮阳市、济源示范区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4。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六)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成绩复核主要检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错,是否与公布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
(七)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1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市内普通高中录取
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长垣市第一中学、长垣市第十中学总计划的65%分配到各初中。初中分配生指标计算时以实际参加中招考试并且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为基数进行计算。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线以下100分。若招生学校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再面向全市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0分。
从今年开始,所有社会生和学籍在报名学校不够连续两学年或人籍分离一学期以上者(正常休学、复学除外)均不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享受和不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名单由报名学校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8日前经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报教体局备案。
3.“五年一贯制”、“3+2”和“普通中专”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4.职业中专录取
职业院校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准考证到职业院校报到。职业院校要在第一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新生电子学籍。
四、相关政策
(一)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实验班。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本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市教体局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市教体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体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我市不增加加分项目。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九)规范职业教育招生行为。职教招生过程中,任何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准擅自与外地中职招生机构联合办学;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毕业生信息;不准举办初中复读班。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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