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肇庆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更新时间:2022-3-12 7:13:36
2022肇庆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广东肇庆中学,肇庆宣卿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报读)我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或结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3)在我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士的子女可参加报考,录取条件与本地户籍学生一致。
(5)其他社会人员可凭初、高中毕业(结业)证书报读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含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含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地点
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包括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的考生)须在我市进行中考报考,否则不能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考生可在我市学籍、户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务工地所在地县(市、区)中选择一个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不得在两个或以上报考点报考)。报考点与生源地、考试地点、招生区域等有密切关联,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
随迁子女在父母一方务工地报考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工作证明或我市居住证、社保等材料。
肇庆宣卿中学考生的报考安排可参照《关于肇庆宣卿中学考生返回户籍地报考中考简化报名和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肇教招〔2021〕4号)执行。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市中考工作规定,报考前认真阅读并签订《肇庆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件、假证明等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享受照顾政策、录取及入学资格。
有高中阶段毕业后在我省参加高考意向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我省高考报考政策,对照报考条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流程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13日。
预报名方式有网站和微信“粤省事”两种网上预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预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为让考生熟悉预报名操作流程,3月3日至4日17:00开放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10.234.31:7012/iExamWeb/,以下简称“市中考系统”)供考生进行测试使用,测试期间的数据为非正式数据,测试结束后不予保留。正式预报名前恢复初始数据,考生必须进行正式预报名,以正式预报名填报的数据为准。
已经参加我市2021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凭原考生号进行预报名;市内转学的考生,向报考点提供原考生号,由报考点在“市中考系统”通过“转学管理”处理,生成新的考生号后再进行预报名。未参加我市2021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考试或从外市转入的考生,各县(市、区)应为考生重新编排报名号(或流水号,要求32位字符以内),在“市中考系统”导入考生数据,自动生成考生号,然后将考生号、初始密码发给考生,供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一个县(市、区)或一所中学所编排的报名号(或流水号)位数应保持一致。
各县(市、区)招生办、报考点要提前摸查掌握考生预报名的上网条件及实施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跟踪,掌握报名进度,提醒考生按时完成填报,确保考生能顺利预报名。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利用报考点网络设备完成预报名工作。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4日至18日。
考生完成预报名后,应在现场确认期限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点采集考生的电子照片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应认真校对报名表上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并缴交考试费。
各县(市、区)招生办、报考点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期限内完成考生报名确认工作。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确认期结束后,全市数据将导入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不再增补或更改报名数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报考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的,按省相关通知执行。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13号)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元,按12科收取,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两科)、英语口语、科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
二、考生信息采集
全市所有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均要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将与“省中招平台”对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照片、报考志愿、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通过“市中考系统”进行采集。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填报志愿、考试、录取、备案等各种问题,各县(市、区)招生办、报考点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校对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考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认真核对,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
(一)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预报名时录入,并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进行校对确认。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学籍办理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其中考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不应只填写考生所在中学或报考点的地址和电话,应填写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地址和手机号码,并确保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成绩短信息。
录入信息时,如考生姓名含无法输入的生僻字,可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考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考点应将因姓名含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县(市、区)招生办汇总上报市招生办。
(二)电子照片采集要求
考生的电子照片为免冠蓝底证件照,头发不可遮挡眼眉、耳朵,图像分辨率为240×320像素(宽×高),为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为25k左右,采用14位考生号进行命名,扩展名为“.jpg”。不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将无法导入“市中考系统”。
考生的电子照片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进行采集:
1.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在现场摄像,报考点使用其他本地摄像系统,组织考生摄像,由报考点导入“市中考系统”。
2.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摄像的同时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由各县(市、区)自行联系当地符合公安部门身份证摄像要求的摄像点采集考生照片。摄像完毕后,摄像点提供所有考生电子照片给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由招生考试部门导入“市中考系统”。
3.考生自行拍摄电子照片。考生将电子照片提供给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由招生考试部门导入“市中考系统”。
八年级考生的报考安排另文通知。
三、录取照顾申报材料
(一)退役军人子女。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和《关于印发〈肇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肇教联〔2019〕22号)执行,在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二)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和《关于印发〈肇庆市军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学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肇教规〔2020〕1号)执行。在报考我市普通高级中学时,现役军人的子女增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及残疾、受到表彰奖励等军人的子女增加40分投档,烈士、“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等军人的子女增加50分投档。考生须向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肇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和肇庆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参照我市军人子女对应类别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烈士、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20〕13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府规〔2021〕1号)精神,参照我市军人子女对应类别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对父母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时,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的农业户口资料、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在2022年1月1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或纯二女结扎户证明。
(六)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执行,在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按《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肇教联〔2020〕4号)执行,在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须向当地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申请,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和肇庆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在报考我市普通高级中学时,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供广东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录取照顾政策,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凡申报录取照顾的考生,除向相关部门申请外,还须在报名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录取照顾申请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申请和提交材料。
报考点须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办人对户口簿等原件进行查验,在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报考点公章,按考生号顺序整理材料复印件(证明类材料为原件)和汇总名单上报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在4月10日前报送市招生办,经市招生办审核确定后,对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考试时间安排
没有参加我市2021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地理和生物补考。其中外地就读考生如能提供就读初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招生办)出具的2021年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证明,并通过我市成绩认定的,考生无须补考。出具的成绩证明须包含以下要素:
1.2021年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是由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命题和评分;
2.考试科目包括生物、地理两个科目;
3.成绩以等级呈现的,须注明等级分级数量和各等级名称,成绩以分数呈现的,须注明满分分值。
市招生办投诉电话:28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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