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黄冈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2-3-31 16:03:27

2022黄冈中考政策方案

关于做好湖北黄冈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市2022年中考九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物理、化学分科合卷)、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分科合卷)、体育3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中考总分650分(其中地理30分、生物30分分科合卷考试已于2021年八年级时完成考试)。

 

  我市2022年中考八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为:地理50分、生物50分(地理、生物分科合卷),考试成绩计入2023年中考总成绩。

 

  (二)考试方式

 

  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市招考院”)组织实施;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测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装备信息中心”)组织实施、汇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于5月16日前交市招考院,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于5月30日前交市招考院。

 

  (三)考试时间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报名

 

  1.报名对象:

 

  (1)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初中学籍的2022年初中毕业生(现九年级学生)。

 

  (2)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国编初中学籍的2023年初中毕业生(现八年级学生)。

 

  (3)因休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2022年毕业生(现九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地理、生物补考,参加2022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考生中考总分。地理生物补考最终成绩为:补考卷面成绩÷100×6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凡已参加过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九年级学生不得再次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地理、生物成绩以原考试成绩为准。

 

  (4)未参加过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现八年级学生(2023年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八年级地生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3年中考总分。已参加地生考试的八年级学生不得再次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原考试成绩为准。按照《黄冈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黄教办〔2021〕15号)要求,从2023年初中毕业生开始,我市地理、生物合卷考试总分增加到100分,故已参加过2022年及以前地理、生物考试的2023年毕业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为:原成绩÷60×10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2.报名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

 

  3.报名办法:在我市学校就读、具有我市国编学籍的八、九年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初中学生,必须将国编电子学籍转入我市学校,经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名。

 

  4.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网上报名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5.资格审核:考生信息经学校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复审后才能进行报名。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编初中学籍号等关键信息,确保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关键信息没有通过省级比对的,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报名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得修改考生学籍信息,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须同时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步修改相应信息。

 

  (二)考点管理

 

  1.考点设置:中考考点实行申报制度,由县市区负责审批设置,报市招考院备案。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城区学校或就近的高中(中职)学校,城区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三所及以上初中学校,农村每个考点考生必须来源于两所及以上初中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应启用标准化考点作为中考考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抓紧建设,力争2023年考生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考试。凡考试期间需保管试卷的考点必须按相关规定建成标准的试卷保密室,经保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试卷保密室合格证》后方可存放试卷。

 

  2.考场编排:考点内考生实行混合无序编排座位,每个考场按照30个座位设置。

 

  3.考号编排:严格按照《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标准》统一编排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由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使用考试管理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不得人为编排。

 

  (三)考务管理

 

  1.考务组织:各县市区负责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按照要求提前制定组考方案,报市招考院备案。

 

  2.试卷预订:严格试卷管理,每个考点试卷数量按照考生实际人数征订。试卷袋类型分为标准袋、非标准袋、备用袋。标准袋每袋30份试卷;非标准袋供各考点尾数考场使用,以各考点尾数考场考生实际人数来确定试卷份数;备用袋每袋30份试卷,300人以下的考点征订1袋、300人—900人的考点征订2袋、900人以上的考点征订3袋。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向市招考院上报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3.监考巡视:考点巡视员和监考员由县市区选聘,实行校际之间、乡镇之间交叉监考,同一考室监考人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监考人员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室,提倡选聘高中教师参与考务工作。考前及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地派出检查组和巡视组督查组考工作。

 

  三、考试命题

 

  (一)命题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紧密结合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二)命题内容

 

  紧扣课标,重视基础,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三)命题要求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不设置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建立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

 

  四、综合素质评价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采用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的方式,每个方面按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组织实施,于5月30日之前完成。

 

  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继续进行音乐、美术素质测试,具体要求按黄教函〔2015〕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考试评卷及成绩公布

 

  全市实行统一网上评卷,继续采取“集中扫描、分点评阅”的方式进行。由市招考院具体组织,市、县教研部门和相关学校支持配合。

 

  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登录用户名为考生本人中考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查询成绩,也可在黄冈市教育局网站(网址:)、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hgjyjwx)查询成绩。

 

  六、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素质评价信度水平,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并报市招考院备案。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收费标准、招生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布。

 

  七、招生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2年中考并有国编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2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黄冈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其他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黄州中学面向黄冈市区招生;市直其他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适当招生,弥补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位不足;其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及市教育局划定的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有市外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八、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校全部招生计划确定的分数线下20分,若分配生计划未完成,将余下分配生计划转入统招生计划。

 

  九、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五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测试合格项目及特色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填报);第一批:黄冈中学;第二批:县市区一中、经批准可在第二批招生的黄冈市区普通高中;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第二批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考生可填报1-4所相应学校;第三批、第四批分别设平行志愿一、平行志愿二、平行志愿三、平行志愿四、平行志愿五,考生可填报1-5所相应学校。提前批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上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8日上午9时—13日下午5时,各初中学校要集中组织学生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平行志愿填报方法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确保考生志愿真实、准确、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生填报或更改志愿。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因考生及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分批次进行,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批次有多个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录取排序时,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优录条件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理化分数、政史分数、地生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经过上述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有两个及以上D等的学生,不能录取普通高中。

 

  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证明,我市招考院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跨市州录取申请,由对方市州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备案。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黄冈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国编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证明,经我市招考院和省教育厅两级审核同意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同时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未达到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学籍信息有误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市直普通高中、县市区一中由市招考院负责录取审批;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招考院统一网上投档,委托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预录,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集中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招生,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预录后集中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市直学校直接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参加中考并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可直接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取;未参加中考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补报名等手续后,再办理录取手续。“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在省招办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院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按照市招考院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发放,严禁向未经过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阶段学籍。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将作为学籍注册、普通高考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依据之一。

 

  十一、加分与优录

 

  (一)加分录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参加录取。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⑶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参加录取。

 

  ⑴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申报审核程序

 

  1.考生申报。考生填写《黄冈市2022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并按表格下的说明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连同考生本人和家长签订的《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报书》于4月20日前一并提交给所在学校。

 

  2.学校初审。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市区招考机构。

 

  3.县市区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考生提供的优录材料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汇总后提交相关部门核查盖章。

 

  ⑴烈士子女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核查盖章;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由黄冈军分区核查盖章;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核查盖章;

 

  ⑶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须经县市区和市外事侨务部门核查盖章;

 

  ⑷台湾省籍考生须经黄冈市台办核查盖章;

 

  ⑸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市区公安部门核查盖章;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市区司法部门核查盖章。

 

  ⑹少数民族考生须经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核查盖章。

 

  相关部门核查盖章后,县市区招考机构依据核查结果和学校提交的优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在《黄冈市2022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上盖章,一份留存,另一份连同考生证件原件一起退还给学校,然后将相关报告及数据上报给市招考院。  

 

  各地要严格加分、优录考生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经审核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要层层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批次录取。

 

  加分、优录政策是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严禁各县市区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各县市区招考机构于5月20日前将加分、优录信息上报市招考院,逾期不予办理。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领导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院,招考院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试管理。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考试,全市所有2022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同时,各地应组织所有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和地理、生物考试;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要开展考务管理排查,排除各种风险隐患,加强考生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精心组织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公示制度和诚信制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各县市区应根据今年组考及疫情防控的需要,加强考试经费保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规定。各普通高中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严禁附加违背招生政策的录取条件,严禁未经省、市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接收未经市招考院办理正式录取本校手续的考生来校就读。各中职学校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招收一年制中职学生在我市参加技能高考,严禁违规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录取。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严禁宣传中考状元,严禁公开中考升学率。

 

  (五)强化安全措施。各地各校要将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考试公平摆在第一位,在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都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周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尽可能减少人员大规模流动和聚集;加强对校园、考场、志愿填报机房等场地环境的消杀,营造清洁卫生的报名、考试环境;加强对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六)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考试招生期间落实疫情防控、考试管理措施不力,在综合素质评价、优录加分、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规招生和其他失实、失信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2.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3.黄冈市2022年中考(2022年毕业生)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4.黄冈市2022年八年级(2023年毕业生)地理生物考试试卷订单

 

  5.黄冈市2022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6.黄冈市2022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汇总表

 

  7.考生优录资格诚信申报书

 

  8.黄冈市2022年中考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黄冈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5日

 

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27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不断完善体育考试评价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试性质与对象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是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市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组织

 

  2022年,全市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并选派巡视员对考试进行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鼓励引进第三方(高智能化电子测试仪器,一体化考试分析系统)组织实施考试,确保公平公正。市直学校体育考试由黄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周密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各地考试细则、具体测试日程安排和安全预案于4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考试项目与分值设置

 

  2022年,全市体育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每位考生共考三项:①坐位体前屈②跳绳③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30分,其中坐位体前屈5分,跳绳10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5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若三项成绩之和出现小数,保留一位小数。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全市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2日开始,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2.考试地点:各地体育中考考点设置,必须安排在全封闭300米以上塑胶跑道的田径场内进行,且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五、考试方式及要求

 

  全市体育考试项目,全部使用国家指定的体育考试电子仪器进行现场测试。每名考生考试的三个项目必须在半天内连续完成。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由各地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因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考点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若当天不能考完的,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须另行安排时间完成三个项目考试。

 

  1、坐位体前屈:采用“坐位体前屈电子测试仪”测试。

 

  考生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用两手中指尖接触测试仪游标,匀速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并在此停留3秒钟时间以上,否则没有成绩记录(计分为零)。测试仪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成绩。考生不得留长指甲(不超过2 mm),不得单臂推游标,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考生须均匀向前推动游标,手指尖不得离开游标,不得突然发力,双腿在测试过程中必须伸直,膝盖部位不得弯曲,否则按犯规处理,不计成绩。

 

  2、一分钟跳绳:采用“智能电子测试仪”测试。

 

  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的方式,测试过程中如跳绳拌脚,该次不计数,可继续进行。

 

  3、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采用“智能长跑电子测试仪”测试。

 

  采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考试不得穿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每组1—16人。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起跑,有抢跑犯规者该组统一召回重跑,每人抢跑犯规不得多于两次,三次抢跑犯规者,成绩记为零分。

 

  六、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三年级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1)。

 

  七、成绩公布

 

  每位考生三项考试结束后,电脑终端自动生成成绩,由考试工作人员现场打印分数条给考生本人。每所学校考试结束当天,各考点办公室须打印该校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册一式四份,由考点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县(市、区)体育中考主管部门公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考试学校,一份交纪检部门备案,一份交市派巡视员,全程录像资料各地要妥善封存至次年体育中考报名。

 

  八、免考、缓考规定

 

  1、关于免考的规定:

 

  ①免考条件: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②免考程序:免考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明确意见,并出示当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民政部门鉴定颁发的残疾证书,填写《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3)一式三份(一份报县教育局、一份存于学生档案、一份函寄市教育局备查),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2人目测签字和学校审核盖章,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即可获准免考。

 

  ③免考考生成绩评定:免考考生分为四类,其成绩评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初中阶段,因肢残完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第二类:因肢残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考生,不能参加某单项考试,申请该项免考获准,该单项成绩按单项满分计算。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第三类: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获准免考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分值记入中考总分。

 

  第四类:因伤、病不能参加某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该一项或两项体育考试免考,获准免考后,该一项或两项成绩按该单项满分的60%分值计入总分,其它非免考项目成绩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④各地考生免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定为4月8-11日,4月12日前报备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关于缓考的规定: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考生本人和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填写《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3)一式两份,经学校和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与正常考试相同,由各地集中统一组织,缓考时间一般在一周内(具体时间各考点自行确定)。考生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学生,须按免考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免考手续,其计分评定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如考生自行放弃缓考又未办理免考手续,则其自行放弃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九、成绩报送

 

  为了确保上报成绩数据的安全、准确,各县(市、区)将成绩(三项原始成绩及得分)审核无误后,于5月10日前用xls格式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光盘上须用彩色记号笔注明上报单位、数据名称,并由上报单位负责人及其数据管理责任人签名。

 

  十、考务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与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各地体育中考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和安排,县(市、区)招考机构要积极配合并参与体育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对体育考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受理学生及家长投诉,及时查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过程公开透明、真实有效。

 

  2、各地须本着“方便考生,确保安全” 的原则集中或分片设置考点,体育考场必须实行全封闭。不具备组考条件的学校,不得设置考点。

 

  3、各类体育考试器材必须符合考试标准,考前要进行全面检修,不符合要求的体育考试器材必须更换,杜绝手工操作,无智能电子测试器材的县市区必须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体育中考,确保考试成绩公平、公正。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学校对申请免考的考生,要依据审核程序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严禁弄虚作假,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按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各县(市、区)要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明考务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凡考务人员组织、帮助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考生成绩,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档案。

 

  6、各地、各校要坚持做好学生考前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每位考生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检查。在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位学生家长确认考生健康状况,要求家长在《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致家长书》(见附件1-2)上签字,一份家长留存,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备查。对经医生证明确定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考生,坚决实行免考。各考场必须设立医疗救护服务站,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落实救护车和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进驻考试现场,确保体育考试安全。

 

  7、各地各校在考前14天需从黄冈市教育局自行下载《考生安全考试书》(见附件1-4),各校要求学生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报到时交现场考务人员。考点入口设立专门通道,安排专人收考生《安全考试书》、查验工作人员和送考人员身份及行程、健康码,并做好体温检测。体温监测异常人员由进驻医生进行体温复核,确定异常需按应急处理流程进行,考生需办理缓考手续。

 

  8、考试场馆实行全部封闭管理,考试期间每天进行消杀并做好通风换气。考点内要设置独立的考生候考区、候检区、消毒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检录区、考试区,上述区域要与校内教工生活区相对独立隔离,形成闭环管理。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疾控部门报告,及时送至临时留观室,在进驻医生的指导下按照应急处置流程科学处置。

 

  9、需用车辆接送考生考试的学校,考前必须联系有客运资质的公司承担接送任务并签定具体合同,落实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驾驶员驾驶车辆,确保考生乘车安全。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属黄冈市教育局。

 

  附件:(点击查看)

 

  1-1、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1-2、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致家长书

 

  1-3、黄冈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登记表

 

  1-4、《考生安全考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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